▲少年沉迷女僕桌遊店,砸掉7.3萬元台幣,但店家不願退全額,讓王爸爸氣得投訴媒體...(圖/翻攝自瀟湘晨報)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西安17歲王姓高三畢業生原本暑假後要出國留學,不料卻沉迷「女僕店」、按摩和酒店等,把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28萬)的學費揮霍一空。爸爸無奈地說,他辛辛苦苦存下血汗錢,把錢匯給兒子當學費,怎料近期準備繳學費,發現錢轉不出來,最後一查帳目徹底傻眼了。
根據《瀟湘晨報》報導,17歲王姓少年本來即將踏上出國留學之路,但高考結束後,他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愜意,竟一頭栽進「女僕店」裡,把30萬元學費全砸在桌遊、酒吧、按摩、奢侈品及女僕服務。
王爸爸說,他家住榆林,只是普通的工薪階級,兒子則在西安一所中學讀書,準備暑假後出國留學,學校也選好了,但因為相關單位要求先檢驗資料,錢必須存在學生名下,所以他5月就幫孩子辦卡,並存入30萬元學費。
暑假接近尾聲,王姓少年從西安返回家鄉,但王爸爸發覺兒子穿的鞋子不是普通款式,追問才得知要價8000元人民幣(新台幣3.4萬)。當下王爸爸察覺不對勁,馬上檢查帳戶,怎料原先準備的30萬元學費竟所剩無幾。
王爸爸不死心,立刻將帳戶近3個月的消費紀錄印出來檢查,結果竟有4、50頁之多,而且品項密密麻麻;其中,兒子在一間名叫「女僕桌遊」消費1萬7000元(約新台幣7.3萬),還去了5、6次,氣得他立刻拿帳本質問。
▲價目表上,可見女僕各種服務價碼。(圖/翻攝自瀟湘晨報)
兒子眼見紙包不住火,坦承有漂亮的女孩子陪玩,所以他先後加了3個女僕的聯絡方式,有天還一次叫上4個女僕陪玩10小時,而且超過晚上10點還會加價。王爸爸一聽難以置信,追問有沒有什麼不雅行為,但兒子不肯透露更多細節。
攤開店內價目表,女僕聊天陪玩1小時100元(約新台幣430)、加微信一位500元(約新台幣2142),期間王姓少年還打賞女僕一次888元(約新台幣3815元)。對此,王爸爸認為兒子消費時未滿18歲,商家疑似有誘導未成年人消費的嫌疑。
不過,店家很委屈,強調可以理解家長的心情,但他們證照齊全、明標價碼,加上王姓少年看起來有20來歲,根本看不出是未成年人,更何況桌遊是一種健康益智遊戲,有的需要幾人陪玩,規定加微信收費,「是為了防止女孩們被騷擾,收費了就沒人加了」。
▲少年曾花了近4000元台幣,只為給一位女僕打賞。(圖/翻攝自瀟湘晨報)
如今家長找上門,店家本著體諒,願意退費5000元(約新台幣2.1萬),但王爸爸堅持要全退,讓店長不禁抱怨,「少年也是個正常人,都是自願消費,桌遊也沒規定18歲以下不能玩,更沒有強制誘導,現在工作人員都陪玩了,店裡也有成分,憑什麼要全部退,而且家長就沒責任嗎?明知道卡裡有30萬學費,還把密碼告訴孩子!」
最後,王爸爸還是報警處理,並依序找到兒子去的劇場、餐廳、按摩店、酒店等高檔消費娛樂場所,向商家尋求全額退費。王爸爸說,他沒想過兒子會這樣,因為孩子日常消費也不高,平時就是穿著普通運動服,家裡也不太給零用錢,頂多100、200元,不能理解為何突然花光30萬元。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王姓少年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為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如此大的消費金額,與其年齡不符,消費行為無效。不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4條,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也應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應減輕業者的責任,根據各自過錯程度,退還相應費用。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