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小王發生性行為生子,辯稱是坐檯時酒醉誤事,不知道孩子的爸是誰。(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戴若涵/雲林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在長女出生沒多久後,便經常不回家,甚至離家出走,還與小王發生性行為生下一子,讓他氣炸決定向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人妻應賠償丈夫33萬元,可上訴。
人夫主張,與妻子於2009年5月結婚,沒想到妻子在長女出世後不久,就常常找藉口晚歸、不回家,甚至以維持家計為由,離家出走到妻子姊姊雲林的住處,進而與小王發生性行為、2020年2月間生下一名兒子,還偽造他的印章及印文,蓋在其子的出生證明上,後續更變本加厲提起離婚及否認子女的訴訟。
人夫指控,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小王在臉書上互留訊息及照片,細細翻譯內容全都是在互訴衷情、彼此思念,並嚮往永遠在一起的情話,還有與其子共同出遊的照片,認為妻子與小王的交往顯然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分際,讓他決定向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夫妻倆也於2020年10月在家事法庭上調解離婚。
▲人妻辯稱,自己是陪酒時不勝酒力,與客人發生關係生子,不知道孩子的爸是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人妻則辯稱,丈夫婚後就沒有工作,夫妻倆在外租屋,卻常常因為繳不起房租被斷水斷電,自己是受貧窮生活所逼迫南下雲林投靠姊姊,偶爾打零工,實在迫不得已時,就陪別人喝酒坐檯賺錢,但仍經常寄生活費給丈夫。
人妻表示,她2019年初坐檯時因不勝酒力,和客人發生肉體關係,至今仍找不到這位客人,也不知道兒子的父親是誰,她是為了生活才會發生糊塗生子的悲劇,自己心中也非常懊惱。另外,她強調自己與小王不熟,根本與小王無關,丈夫的主張完全是自我憑空杜撰。
但雲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發現人妻曾坦承,有將電話號碼提供給小王使用,也有在臉書向小王表達愛慕,包括「謝謝你陪伴,永遠的愛」、「永遠開心,永遠想念你」,明顯逾越一般社交行為的分際,但孩子是否是小王的,則因事證不足無法證實。
至於人妻稱自己是陪酒後與他人糊塗生子,法院認為,若人妻是非自願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應該會報警處理,或服用事後避孕藥應對、進行人工流產,但她不僅沒有處理,還懷胎10月後生產,甚至冒著偽造文書的罪責,在出生證明上盜蓋丈夫的印章,足以認定她懷孕生子是在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確實侵害人夫的配偶權,判她應賠償人夫3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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