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滑婆婆臉書驚見家庭成員欄內「媳婦」竟不是自己,心碎向丈夫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非本案當事人。)
記者戴若涵/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人妻透過婆婆的臉書發現,家庭成員欄內的「媳婦」竟然不是自己,裏頭還有不少丈夫與小三的親密照,讓她心碎向丈夫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院審理後,判人夫應賠償妻子10萬元。
人妻主張,與丈夫於1989年結婚,婚後育有一雙子女,她發現丈夫從2010年起有找理由不回家等怪異行為,但因沒有確切的事證,只好消極放任夫妻關係僵化。不料,2019年12月29日她竟在婆婆的臉書上發現,丈夫與另名女子有親密互動,決定向丈夫提告求償50萬元。
人夫則稱,妻子早就在2010年間就知道自己外遇了,直到2020年才起訴,已過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請求時效,另外,妻子不僅無法舉證,所要求的精神撫慰金數額也過高,請求法院將妻子的訴訟駁回。
但人妻提出婆婆臉書的截圖為證,其中包括丈夫與小三的「臉貼臉自拍」、「男方由後向前摟抱女方」、「男女沒穿上衣且同床自拍」的親密合照,此外,婆婆臉書「關於」欄內記載的家庭成員內還包括小三,並標註著「媳婦」,令她心碎。
基隆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透過人夫與小三親密合照的分享日期、相簿日期認定,這段婚外情從2009年至2019年,長達10年,判人夫應賠償妻子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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