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外遇小王懷孕,竟要求前夫當孩子名義上的生父,氣得前夫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夫發現妻子與小王互傳訊息,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妻子竟離家出走,這段婚姻最後以離婚收場。不料,人妻離婚後與小王產下一名男嬰,竟回頭要求前夫當孩子「名義上的生父」。此舉氣得人夫將前妻、小王告上法院,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人夫主張,與前妻於2011年結婚,前妻於2018年4、5月間開始與小王頻繁互傳訊息,夫妻倆為此發生爭執,不料,前妻於2019年9月中旬竟乾脆離家,2人最後於2020年5月協議離婚。但2020年10月間,前妻假借探視女兒的機會表示,2020年8月中下旬她產下了一名男嬰,並與小王結婚,要求人夫配合簽署有關文件,由人夫擔任男嬰「名義上的生父」。
人夫拒絕簽署文件,並指出,自己從2018年年初便只有晚上睡在一起,沒有發生性行為,顯然男嬰並不是他和前妻所生,且時間推算一下,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就發生外遇,男嬰的生父應是小王,決定向前妻與小王提告求償30萬元。
針對人夫的指控,前妻與小王在法院言詞辯論日並未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作聲明或陳述。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判前妻與小王應賠償人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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