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名大陸籍錢姓男子在單車環島途中,雨天停在路竹區一根路燈旁邊,結果慘遭電死。圖為高雄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女子在大雨時,經過鳳山一處路燈時疑似慘遭電死,而在2018年,一名大陸籍的錢姓男子在環島途中,雨天停在路竹區一根路燈旁邊,同樣也是被電死,家屬跨海求償提國賠,法官判定高雄市工務局跟包商必須賠償家屬463萬。
2018年8月12日,一名大陸籍的錢姓男子來到台灣單車環島,行經高雄路竹區時下著大雨,他停靠在大功路段,「新達043號」路燈旁邊,結果慘遭電死。家屬跨海求償,地檢署檢察官在追查時,電機公會回函表示認為路燈漏電,的確會造成死亡,而且錢姓男子的左手腕到上臂有多處電擊、燒灼痕跡,同時相驗報告也認為錢姓男子有出現「電擊性休克」,屬於意外死亡。
家屬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以及路燈養護的承包商提告國賠,求償116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過後,認為錢姓男子是因為電燈漏電造成觸電死亡,考量錢男是家中獨子,審酌他的經濟狀況,撫養費以及喪葬費用,今年7月間判決高雄市政府以及包商必須賠償4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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