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座離地219公分」擦撞轎車沒停 駕駛4關鍵逆轉無罪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劉姓聯結車駕駛去年4月行經國道一號新竹路段時,因切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擦撞洪姓男子的轎車,事後挨告肇事逃逸,一審被判處6月有期徒刑。不過,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劉男的駕駛座離地大約219公分,可能因為視覺死角無法看見發生事故,加上另外3點關鍵,最終改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卡車和轎車。(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劉男切換車道時沒有注意到洪男的車,因而發生擦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劉男2020年4月18日下午1時05分左右,駕駛營業用聯結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新竹路段,卻因為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切換至外車道時,右前車頭擦撞到洪男的轎車左後方,導致轎車失控偏向左側,經過聯結車前方再撞向內側護欄,打轉一圈後才停下,但劉男並未停下,反而逕行駕車離去。

一審被依肇事逃逸罪判處6個月刑期的劉男不滿提出上訴,他辯解,當下真的不知道有發生碰撞,要從中線切到外線時有打方向燈、看後照鏡,確認沒車才切出,「我的車頭前面有一個鏡頭可以照前方的小死角,但車速快的話會來不及看。我的車頭很高,在我變換車道時,沒有看見告訴人的車,也沒有感覺到我的車有發生碰撞,或聽到碰撞的聲音。」

劉男接著說,自己是無期徒刑的假釋犯,假釋已經快9年半,如果知道擦撞到洪男的車,「高速公路監視器那麼多,而且我的車子有保全險的情況下,我沒有必要拿我的刑期開玩笑而冒險逃逸。」

▲▼監獄。(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洪男若是真的肇逃,有可能會被撤銷假釋再入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對此,高等法院合議庭勘驗洪男的行車紀錄器錄影光碟,有聽到兩車擦撞所發出的撞擊聲,但在劉男的行車紀錄器錄影中,在車禍發生前後均只聽見車輛行進的聲音,未聽見車輛碰撞聲,畫面也沒有明顯震動,顯然車身當下並無劇烈震動。

再者,合議庭指出,劉男駕駛的聯結車車高329公分,駕駛座大約為在離地三分之二高的地方,亦即離地大約219公分,當右前保險桿與洪男車輛左後方發生擦撞之時,有可能因為座位離地過高,導致視覺死角而無法目睹擦撞的發生。

最後合議庭再提出2點解釋,劉男若在假釋期間故意再犯罪,可能遭撤銷假釋再入監服無期徒刑,另外他又有高額保險可供支應車禍賠償,實在難認他會心存僥倖選擇肇事逃逸,加上沒有足以證明肇逃的鐵證,最終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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