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分局日前接獲通報,稱在台61線110.9K處遭人傾倒廢棄物,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1部自小貨車在6月底涉嫌傾倒,經通知孫姓駕駛到案說明,孫男坦承自台北市某工廠載運廢棄布料50-60捆至此路段側車道旁土地丟棄。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6條,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處1500萬以下罰金。
▲孫姓駕駛6月份從台北載著整車廢棄物,趁深夜人車稀少時,全部傾倒在台61線110.9K處。(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竹南分局南勢派出所指出,8月29日接獲民眾報案,說自家土地出現大量廢棄布料,員警趕赴現場查看,發現該處遭傾倒廢棄布料50-60捆,報案民眾表示,其巡視自家位於在台61線南下110.9K側車道土地時,在駁坎下草堆內發現遭不明人士丟棄大量布料,遂趕緊報警處理。
▲▼孫男將廢棄布料丟棄在台61線路旁20米深的駁坎下,被地主發現後報警處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經警方了解,這名地主已數月未到自家土地查看,所以不清楚布料何時出現在該處,警方花了5天的時間調閱附近所有監視器畫面,日夜檢視監視器影像尋找蛛絲馬跡,終於在6月28日的影像中發現涉案車輛為1部自小貨車,隨即通知孫姓駕駛到案說明。
孫男自知無法狡辯,遂坦承其在當天駕駛該自小貨車,自台北市1家工廠載運廢棄布料50-60捆,以車資3萬元的代價,南下將布料丟棄於近20公尺深的駁坎下;未料被警方找上門,不僅將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還可能被罰上千萬罰金,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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