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拆板模輸了!國二妹脫光「遭友綑綁性侵」竟喊:友誼不散

▲桃園市王姓男子佯稱幫同事女友找工作,卻趁機兩度硬上性侵得逞,事後王男逼迫私下和解,遭地院重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國二少女與友人打賭輸了,被脫光綑綁、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張姓女子與國二少女小花(化名)在工地工作時,打賭比誰拆板模的速度比較快,輸家必須任憑對方處置。豈料,小花輸了,隨後被張女脫光綑綁、性侵。一審台中地院勘驗錄影畫面,認為小花過程中面帶笑容,並未透露驚恐情緒,或向在場的人求救,未構成強制性交,審酌後依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將張女判刑6月;案經上訴二審,日前台中高分院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女與陳姓男子為男女朋友,因陳男2017年間雇用小花的男友,才會進而認識小花,且知悉小花是國二中輟少女。2018年1月7日,張女與小花在工地工作時,兩人相約比賽拆板模的速度,並打賭輸的一方要任憑贏家處置,最後由張女獲勝。

當天下班後,張女與陳男、小花及小花男友返回租屋處,而張女見小花剛洗完澡,便要求小花履行賭約,先是要求小花脫光衣服,用繩子將小花綑綁,接著持按摩棒摩擦小花下體,再以手指性侵得逞。直到學生諮詢輔導中心的輔導員上門找人,得知整起事件後,陪小花赴警局報案,全案因此曝光。檢方調查後,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一審台中地院審理期間,張女坦承犯行,不過法官勘驗案發錄影畫面,發現小花於過程中有說有笑,未透露出驚恐、害怕情緒,更沒向在場的人求救,捆綁小花的童軍繩排列平順、整齊,且身上並未有任何的紅腫、抓痕,足認小花因此張女的行為不算是強制性交罪。

此外,小花坦言,當下雖然有說不要,但也不知怎麼說,她與張女那時是朋友關係,畢竟這是自己打賭輸,大家也會覺得是開個玩笑,友誼還是不會散。法官審酌, 依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將張女判刑6月。

不過,案經上訴二審,日前台中高分院認為上訴無理由,最終審酌後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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