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退休女老師指控鄰居種植花草導致天花板崩塌,鑑定結果原因是海砂屋。(示意圖非本案/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吳姓退休女老師質疑控告公寓鄰居在頂樓種植花草,樹根纏繞導致家裡滲水、天花板崩落,提告求償敗訴確定後,反遭鄰居索討律師訴訟費用5萬多元,吳女崩潰,再告鄰居害她身心重創,涉嫌刑事重傷害及「決水浸害建築物」等罪,但法院早鑑定牆崩是因整棟建築為海砂屋,和植栽無關,台北地檢署7日處分不起訴。
這起鄰居糾紛爭訟從2016年開戰,吳女先是向台北地院民事庭提告,指控5樓的徐姓退休夫妻,在頂樓種植花草20年,長期澆水導致植物的樹根包住通風口而長期滲水漏水,害她居住的4樓房屋出現天花板龜裂、水泥塊崩裂、鋼筋外漏等損害,要求徐姓夫妻賠償150萬元。
▲依《刑法》決水罪,若故意引水損害現有人在的建築物,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過失犯1年徒刑。(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防水防漏職業公會鑑定,發現吳女的家裡沒有明顯滲漏情形,天花板崩塌主因是整棟海砂屋,另外洗澡後的水氣積屯等原因,是導致浴室情況較為嚴重的次因,法院綜合考量,若是頂樓植栽造成公寓建築毀損,也應該是徐姓夫妻所住的5樓先受害,而不會只有吳女所住的4樓等理由,判吳女敗訴,並要負擔官司訴訟費用。
但吳女拒絕全額負擔鑑定等官司衍生的相關費用,徐姓夫妻另外提告要求吳女和女兒賠償訴訟費5萬多元,吳女為此感到身心嚴重受創,另外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徐姓夫妻重傷害,以及《刑法》「決水浸害建築物」罪,吳女的女兒因戶頭內2萬多元遭強制執行,也控告徐姓夫妻涉嫌強盜。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法院鑑定已經顯示,吳女住家是因海砂屋成分導致牆面崩落,與徐姓夫妻無關,而徐姓夫妻依法院判決請求吳女負擔訴訟費用,只是合法保障自己權利,並非使用非法強制手段,因此也不構成強盜、重傷害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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