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噴槍灌肺」慘死 生父二審重判10年不服提上訴

▲噴槍導致女童死的母親委任律師黃子皓說明影像鑑定報告結果             。(圖/記者吳奕靖攝)

▲女童遭噴槍奪命,生父二審逆轉遭重判,但他不服上訴。(資料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鄺姓男子在前年1月帶女兒前往加油站洗車,但沒想到女兒卻遭噴槍的高壓氣體灌進肺部,釀成臟器破裂死亡。鄺男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輕判1年10月,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鄺男傷害兒童致死,改判有期徒刑10年,不過鄺男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鄺姓男子在前年1月帶女兒前往加油站洗車,但沒想到女兒卻遭噴槍的高壓氣體灌進肺部,釀成臟器破裂死亡。鄺男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輕判1年10月,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鄺男傷害兒童致死,改判有期徒刑10年,而女童母親得知結果後,還含淚表示終於含冤昭雪,並在鎖骨處刺下對女兒思念,不過,鄺男對於結果不符,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回顧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1月20日15時許,當時鄺男開車載女兒前往高雄自由路的加油站洗車,而鄺男供稱當時自己正在整理車子,女童則單獨在車內,第一時間有發現女童在玩噴槍,但當時因為在整理車輛,所以沒有特別注意,直到之後發現女童臉色不對勁,才會趕緊開車將女童送往醫院。

不過,檢方在偵辦女童死因時,找來鄺男進行測謊,並未通過,但檢方認為,無法就此認定鄺男有使用噴槍對女兒灌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將他提起公訴。而法院經過長時間審理,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法官依法判鄺男1年10個月徒刑。不過,鄺男的前妻不服判決結果,全案上訴到高雄高分院後,高分院法官撤銷原判決,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改判其10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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