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辦理「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 ,圖大合照。(圖/屏東地檢署提供,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近年刑事政策不僅是將加害人關進監獄,而是讓被害人不再害怕;屏東地檢署7日在該署4樓會議室辦理「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讓與會的30位修復促進者,未來執行更得心應手,避免觸法。
▲檢察長張介欽致詞。
屏東地檢署表示,法務部自2010年9月1日起擇定部分地檢署試辦修復式司法方案,並從當年的9月起辦理修復促進者培訓工作,於2012年9月1日起擴大於全國各地檢署試辦,為明確宣示修復式司法於我國刑事程序之重要價值,刑事訴訟法於2019年12月10三讀通過增訂有關修復式司法相關規範,並於2020年1月8日經總統公布實施。該署自2012年9月起試行階段即辦理「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以及對於修復促進者執行技能之督導,迄今已辦理22場次。
教育訓練由屏東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主持;張檢察長於致詞中表示,近年刑事政策不僅是將加害人關進監獄,同時也朝向修復兩造關係邁進,透過修復平台機制,讓被害人不再害怕,也要讓加害人清楚其加害行為對被害人及社會所造成的傷害,進而真心懺悔。
因此修復促進者不但立場要客觀、中立,更要有敏銳觀察力與熱枕的心,同時提醒在場所有參訓者,對於執行業務知悉之個資、案情等,應避免洩漏,以免觸法。另該署目前遴聘修復促進者總計19位,他們專業學能橫跨法律、心理、教育、諮商等領域,加上該署執行修復式司法相關人力等,共有30人參與這次教育訓練,期盼透過舉辦相關教育訓練機會讓大家齊聚一堂,切磋、討論、分享經驗等,可以汲取成長的養分、迅速吸收新知、提升技能並運用於工作中。
研習會邀請國立台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陳祖輝講授「修復式司法經驗談&未來發展動向建議」,希藉由實務與理論的經驗分享、交流以精進修復促進者及執行修復式司法計畫的相關人員專業知能;並透過了解修復式司法未來發展動向及學界建議,進而強化服務動機與熱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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