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警察!」惡男做一半逼:算便宜一點 她穿上褲子慘遭硬上

▲桃園市吳姓男子去年8月間從交友軟體認識未成年少女,竟引誘其自拍胸部裸照,被家人發現後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孫姓男子和小娟約好性交易,卻在途中假冒警察要求小娟減價,被拒後竟對小娟霸王硬上弓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南投一名孫姓男子利用交友軟體和小娟(化名)約定性交易,2人進行一半時,孫男卻突然喊卡,對小娟表示「我是警察,是要來抓妳的,但因為我有做了,能不能算便宜一點」,小娟隨即表明不願意繼續,並將衣服穿回,但孫男卻當場翻臉,威脅小娟若不繼續,就要請同仁來抓,對小娟霸王硬上弓得逞。一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2月,孫男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孫姓男子2019年5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娟,2人相約在汽車旅館進行性交易,正當2人進行到一半時,孫男卻突然喊卡,向小娟表示「我是警察!是要來抓妳的」,再向小娟指出「因為對話紀錄在警局都有備案,我也插入有做了,也會有事,能不能算便宜一點」,並承諾「回去會把紀錄刪掉」等語。

只是小娟一聽孫男表明身分是警察,隨即將內褲穿上,表明不願意繼續完成性交易,但孫男卻當場翻臉,威脅小娟若不繼續,就要「叫同仁來抓妳」,小娟迫於無奈之下,只好和孫男完成性交易,並讓孫男對她口交得逞。

一審,法官認為孫男不尊重他人身體性自主權,對小娟霸王硬上弓,還冒充警察行使職權壓迫被害人的性自主意願,依強制性交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2月,孫男和檢察官皆不服,上訴二審。

檢察官上訴指出,孫男先前已有案紀錄,恐嚇女子而性交得逞,遭判刑1年,緩刑3年,如今又再度犯案,且孫男到案時皆否認犯行,認為原審量刑不當,求處重刑;孫男則向法官喊冤,主張自己已和小娟以30萬元達成和解,自己當初冒充警察身分僅是為了要惡作劇,沒有要以警察身分強迫小娟就範,何況自己還有小孩要養,向法官請求減刑。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孫男的罪證明確,且並非一開始就坦承認罪,足見其價值觀念偏差,更冒用警察身分犯案,對警察形象傷害甚鉅;而法官也表示,孫男在犯案時,難認有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之情形,不宜宣告緩刑,認為原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更多新聞】

不斷更新/機師兒確診!萬人烤肉喊卡 各縣市活動停辦一覽

北科附工驚魂24hrs曝!學生居家快篩爆陽性 全校PCR家長怒圍校外

開學第3天就爆確診!北科附工廣播曝:沒做PCR通通不准離校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