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日記》違法置入台中花博 提告抗罰20萬結果出爐

▲▼《女兵日記女力報到》台中花博拍攝巧遇盧秀燕的片段,遭NCC以違規置入性行銷開罰20萬元。(資料照/電視台提供)

▲《女兵日記女力報到》台中花博拍攝巧遇盧秀燕片段,遭NCC以違規置入性行銷開罰20萬元。(圖/翻攝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TVBS歡樂台前年播出的《女兵日記女兵報到》,安排男女主角到台中花博拍攝婚紗照時,巧遇台中市長盧秀燕,被NCC認為是違反規定的置入性行銷,開罰20萬元,經營電視台的聯利公司不服,循行政訴訟提告抗罰,但台北地院認為,雖然盧無償演出、節目也未收費,但這段巧遇情節安排生硬、不合情理,NCC開罰有理,聯立公司敗訴。

聯立媒體公司經營的TVBS歡樂台,在2019年3月8日播出《女兵日記女兵報到》中,男女主角在台中花博巧遇盧秀燕,盧在戲中對演員飾演的新人說:「謝謝你們選擇台中,選擇花博」等話,整個過程約8分鐘,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是「刻意影響節目內容編輯,且未依規定於該節目播送前或後明顯揭露置入者之名稱或商標」,裁罰聯利20萬元。

聯利不服主張,他們並沒有收取台中市任何費用,安排新人到有浪漫氛圍的花博園區,劇情安排自然合理,台中市府因盧秀燕跨刀助演所以發布新聞稿,但實際上雙方並非合作置入,事實上這一集撥出的4歲以上收視率僅「1.18」、25歲至39歲女性的收視率僅「1.64」,顯然低於其他各集,也沒有像NCC所說的,因這個片段而提高收視率。

台北地院則認為,雖然盧秀燕參與演出沒收錢,節目製作也無償,但雙方藉由這段「巧遇」增加話題性,藉以節目提高收視率,同時達到宣傳花博目的,已經算是「互有報償關係,互為代價」,不能光以有無達到提告收視率的效果,就認定不是置入性行銷,因此認定NCC開罰有理,判聯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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