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女子埋怨樓上鄰居一天到晚發出噪音,但鄰居出示出勤表表示根本不在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一名洪姓女子埋怨樓上鄰居一天到晚發出像是拖家具的噪音,她關窗關門還塞耳塞,但還是有共振聲響,害她嚴重失眠,因此錄了多達67段噪音向鄰居求償20萬元。被告鄰居夫妻喊冤,說2人上班、小孩上學,白天根本不在家,怎麼可能製造噪音。高雄簡易庭審理認為,就算洪女錄到這些聲音,也沒辦法認定是樓上鄰居發出,判鄰居不用賠償。
判決指出,洪姓女子表示,從前年3月開始,住在樓上的住戶不分日夜製造噪音,像是傢俱拖曳摩擦地板聲響及敲擊聲等,她只好將門窗緊閉、買耳塞使用,但這噪音聲響過大,還造成她家客廳、房間、廚房、廁所等處樓板產生共振,已嚴重影響睡眠品質及身心健康,因此前前後後錄了4張光碟,多達67段噪音,向樓上鄰居求償20萬元。
但被指控的黃姓夫婦喊冤,指出洪女所說的噪音,都是在上班或上課時間,他們夫妻倆為一般上班族,小孩都還在讀小學,平日不可能在家發出這些聲響,甚至還拿出了公司的出勤統計表和請假卡為證,而且洪女所稱聲響是否已達噪音管制法第3條所稱的「噪音」管制標準,也沒提出分貝測試結果來證明。
法官認為,家人住的社區大樓是總樓高14層,每層3戶的集合式住宅大樓,每層都有數戶,無法排除5樓的噪音來源可能是大樓其他地方產生,再透過樓板或牆面共振傳到5樓,無法直接證明噪音來源來自樓上人家,加上黃家人確實都不在家,因此判洪女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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