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國家人權委員會8日表示,人權會編列相關預算的目的,是為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落實人權立國之理念,明年預算編列增加的金額「合情、合理、合法」,並無浮濫,所增列相關業務項目,基於國家的「良心」,保障弱勢者的基本人權,並配合我國人權工作的進展,應屬合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8日上午召開「全面檢討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二部曲:全面執政全面落漆」記者會,黨團總召費鴻泰點名,包含數位發展部籌備、《法官法》宣傳、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延任的促轉會等4筆預算,共約2.68億元涉及浮編,要求行政院檢討。
對此,國家人權委員會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人權會編列相關預算的目的,是為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落實人權立國之理念,111年預算編列增加的金額「合情、合理、合法」,並無浮濫。
人權會強調,111年所增列相關業務項目,基於國家的「良心」,保障弱勢者的基本人權,並配合我國人權工作的進展,與國際人權接軌,提高我國人權保障的能見度,酌予增加相關預算金額,應屬合理。
人權會說明,明年預算編列新台幣1.4億元,較今年增加2077萬元,是因為國家人權委員會依法定職掌,為撰擬國家人權狀況報告,必須瞭解及評估國內人權保護之情況,就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提出獨立評估意見。
此外,人權會還負有酷刑、侵害人權,以及構成各種形式歧視之事件的調查義務,以落實我國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並為銜接國家與國際人權的接軌,規劃設置相關「國家人權獎項」,促進國際交流,提高我國人權保障的能見度。
人權會說,今年上半年,因為受到新冠肺炎全球疫情影響,各國邊境管制及國內人流限制的影響,造成一部分「訪視、調查與合作」、「教育、推廣與交流」工作,無法執行或有落後情形,歲出預算執行率在疫情趨緩時,可望大幅提升。
人權會表示,人權會的成立,是歷經20多年的努力,播下符合「巴黎原則」人權機關的種子,終於在109年8月1日長成幼苗、成立運作,未來會肩負積極保障及促進人權的神聖使命,仍須各界持續督導與鼓勵,達成人權立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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