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阮姓男子未注意檢疫截止日應為期滿14日的24時止,即提早離開,遭到開罰20萬。(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越南籍移工入境時按規定進行居家檢疫,檢疫最後一晚的約間9時24分,因誤以為「已經期滿」而離開檢疫處,遭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裁處20萬元,事後因無力繳納罰金,本案遭移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下稱新竹分署)催討。新竹分署調查,該名移工因看不懂中文、入境時無翻譯解釋,加上檢疫期間也未收到人員告知「應至第14天當天24時為止」才算期滿,實在不是明知故犯,新竹分署了解後,秉持「公義與關懷」執行理念,提供寬緩分期繳納方式,幫助其渡過防疫難關。
阮姓越籍移工的妻子在台擔任作業員,為改善家裡經濟狀況,阮男以依親方式一起來台工作,沒想到一入境,就因為不懂防疫規定遭裁處20萬元。
新竹分署透過居留證得知阮男居留地址,派員查訪,透過房東熱心居中翻譯,才知道阮男入境時以為簡易期滿的最後一天就可離開,不知應檢疫至最後一日的「24時」,並非惡意開溜,且阮男原本就因經濟吃緊,才離鄉背井遠赴台灣討生活,沒想到還沒工作賺錢就先收到20萬的巨額罰單,讓他不知該如何是好。
新竹分署人員了解男子的無心之過與困難後,將心比心,協助申請喘息機會,讓他能以按月分期的方式繳納罰金,並由來台已有工作的妻子為擔保,阮男也配合良好,目前均如期繳納中,本案終短暫圓滿達成。
新竹分署也呼籲民眾,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裁罰案件移送執行,將依法採取迅速且強力之執行手段,絕不容有任何防疫破口,以遏止民眾無視相關防疫規定且拒不繳納罰緩之惡意行為,然如確有經濟困難,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共度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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