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心跳法案」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禁止懷孕6周後墮胎。(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美依/編譯
拜登政府9日對德州政府提起訴訟,指控「心跳法案」違憲,試圖阻止其實施。此「心跳法案」於1日生效,禁止婦女在懷孕6周後,也就是胎兒出現心跳後墮胎,就連因性侵、亂倫受孕者也不例外,甚至鼓勵大眾控告幫助、煽動、實施墮胎的人,勝訴還有至少1萬美元(約新台幣28萬元)獎金可領,堪稱全美最嚴苛墮胎法之一。
《路透社》報導,婦女懷孕數周以後,才能夠透過「驗孕」的尿液檢測得知,許多人在孕期6周時根本還不曉得,也因此高達85至90%人工流產手術都發生在此期限之後。如今,德州女性可能只有1、2周時間進行墮胎手術,否則就會被法律禁止。
▲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在記者會上表示,將對德州政府提告,阻止「心跳法案」實施。(圖/路透)
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表示,德州心跳法案「明顯違憲」,「這種讓美國憲法失效的陰謀,應該讓所有美國人民感到害怕,不論政治或政黨傾向是什麼。如果它成功了,其他州在其他領域都可能效仿」。
德州州長阿博特(Greg Abbott)卻該法案辯護,還宣稱該州將能夠「消除所有性侵犯」。他的發言人埃茲(Renae Eze)表示,「德州通過了一項法案,確保每個有心跳的孩子免於墮胎傷害。我們有信心,法庭將會支持保護生命權」。
▲美國德州2019年有團體群聚抗議墮胎限制。(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73年對《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做出最後判決,承認全美50州的女性墮胎權受憲法保障。最高法院當時指出,地方政府應對墮胎權限制採取嚴格標準,並且提出「三階段標準」,婦女懷孕第1至12周時,胎兒不具有「母體外存活性」(viability),因此可以在與醫生討論後,自行決定是否墮胎。
儘管如此,美國社會在墮胎權議題上依然呈現兩極分化,大多數民主黨人支持,大多數共和黨人反對,各地保守派也持續抗爭,試圖推翻判決。因此,最高法院上周拒絕審議「心跳法案」,被視為保守派的重大勝利。
根據路透社/易普索(Reuters/Ipsos)民調數據,大多數美國人認為墮胎應該合法,52%認為在大多數或所有情況下都應合法,36%認為在大多數或所有情況下都應該屬於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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