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前經紀人犯下多起詐財案件,遭判刑定讞。(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名模Akemi香月明美及俄羅斯美女藝人安妮的前經紀人趙崇伶,四處行騙犯下多起詐欺案件遭法辦。她在2017年8月間,謊稱要舉辦我國藝人團體「玖壹壹」以及韓國藝人團體「BTOB」的演唱會,詐騙數百萬元。被害人提告,一二審均認定趙女有罪,判刑1年4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趙女將入監執行。
這是趙女所犯下多起詐欺案件中,第一件定讞而發監的案件。她另外還曾謊稱要幫韓國藝人團體「VIXX」,天王劉德華等人舉辦演唱會,詐騙不少金錢,這部分也遭起訴,由法院審理中;趙女也被外界冠上「演唱會蟑螂」的不雅外號。另外安妮也跟她撕破臉,積欠不少演藝費用遭安妮提出民事訴訟。
判決指出,趙崇伶(綽號「美寶」、「mable」)原為汎迪娛樂有限公司、汎迪國際廣告有限公司,及麥斯平方文創有限公司(以上3家公司均遭主管機關陸續廢止登記、解散)之負責人。但因財務狀況不佳,她在2017年8月間,對外謊稱要舉辦藝人團體「玖壹壹」的演唱會,還偽造演唱合約,謊稱當年11月會在南港展覽館舉辦「玖壹壹在地人演唱會」,她熟識的李姓當舖業者被騙,匯款100萬元,李男後來發現被騙,提出告訴。
另外趙女也向倍思公司謊稱要舉辦韓國藝人團體「BTOB」的演唱會,並騙取該公司匯款300萬元。而後倍思公司發現「BTOB」的演唱會是由另一家公司舉辦,才發覺被騙,也提出告訴。趙女遭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趙女陸續還款,償還李男49萬餘元,償還倍思公司90萬元;但最後仍無法全數還清。一二審法院最後均認定她有罪,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其中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趙女多次行騙,顯然欠缺法治觀念,且未尊重他人財產權益及文書社會信用,所為實非足取,因此維持1年4月的刑期,並追繳犯罪所得。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趙女將發監執行。
▼安妮也跟前經紀人撕破臉,對簿公堂。(圖/記者張一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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