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呂姓男子去年10月間因酒駕遭龜山分局員警查獲在派出所偵訊,竟在戒護區內連續以手腳折彎3副腳銬,致使無法使用。(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呂姓男子去年10月間因酒後駕車被龜山警分局員警臨檢查獲,帶回大林派出所偵訊,隨後被送往偵查隊上腳銬準備偵訊,呂男趁在留置區無人注意時連續以手腳折彎3副腳銬,員警移送呂男至地檢署後發現3副腳銬都被折彎嚇了一跳,再將呂男依毀損函送桃檢偵辦,桃檢11日偵結依妨害公務罪與毀損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從事物流業的呂姓男子去年10月7日被龜山警分局大林派出所臨檢查獲酒駕,酒測值為每公升0.91毫克,幾乎呈現泥醉狀態,派出所將呂移送偵查隊偵訊,再移送至檢方偵辦。
未料,呂男在偵查隊留置區等候偵訊,準備製作指紋期間,呂竟將鄰近3副腳銬以手腳折彎,偵查隊員將呂男移送檢方後,赫然發現留置區內3副腳銬都遭折彎無法使用,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呂男除了自己的腳銬未折彎外,另外折彎3副腳銬,導致毀損無法使用,偵查隊後來根據監視畫面光碟與腳銬被折損照片將呂男函送桃檢偵辦。
呂男在檢方偵訊時,坦承以手腳折彎鄰近腳銬,辯稱當時酒醉不記得,由於警方提供監視畫面與毀損腳銬等證據佐證,但呂男多次傳喚到案說明均未到案,警方事後依毀損罪嫌函送檢方偵辦,檢方根據警方提供監視畫面與腳銬等證據佐證,分別依妨害公務與毀損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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