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校園未戴口罩被罰未繳 執行署出手讓他秒噴1整年手搖飲

▲法務部執行署屏東分署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法務部執行署屏東分署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一名大學生未遵守防疫規定,在校園內未戴口罩,被人拍照向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檢舉,開單告發裁罰,他逾期未繳,衛生局函送法務部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執行署欲查扣他銀行存款,他才驚覺事情大條,趕緊到執行署繳納;執行署在屏東地區4間大學開學前夕以此提醒大學生們,要遵守防疫規定戴好戴滿口罩,以免被罰,「辛苦打工賺來的錢打水漂」。

執行署屏東分署日前執行一件大學生在學校未戴口罩,被拍照後向衛生局檢舉,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開單告發處罰,他逾期未繳,移送該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欲查扣他銀行存款,他緊急到該分署繳款結案。

屏東地區四所大專院校於9月13日開學,屏東分署提醒大學生,依據教育部訂定的大專防疫指引,在教室、校園開放空間以及宿舍都要全程配戴口罩,違者經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逾期未繳移送分署執行,等於一整年喝手搖杯飲料的錢都要貢獻國庫。

防疫期間屏東分署執行各項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罰單案件,未戴口罩為大宗,違規地點超商、公園、路邊,還包括這名在校園內未戴口罩的大學生;以這名大學生為例,他未在期限內繳款,要處罰1萬5000元,以一個便當90元計算,可買166個便當;以一杯手搖杯40元計算,可以買375杯飲料,辛苦打工賺的錢不能用來吃飽喝足,非常可惜。

屏東分署再度提醒,大學生暑假在家長期不戴口罩,開學在即收心操之一就是:記得在學校要遵守各項防疫規定,把口罩戴好戴滿,就能看緊荷包,開心享受屏東各項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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