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規定:公務員在所有公務場合都必須「使用普通話」

▲▼中國國旗,五星旗,五星紅旗。(圖/路透)

▲四川要求公務員在公務場合必須使用普通話。(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四川省13日發布「關於在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進一步推廣使用普通話的通知」,要求各級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人員在公務場合,必須使用普通話。根據通知內容,包含執行公務、會議主持發言、對外宣傳、接受採訪、新聞發布、接聽電話、接待來賓、對外聯繫等情況下,公務人員都必須使用普通話。

根據《央視》報導,2020年、2021年,四川省語委組織調查組對省直部門、市(州)和縣(市、區)黨政機關及其政務中心先後進行了兩輪暗訪調查,通過兩輪調查和比較分析,目前四川全省黨政機關在公務活動中推廣和使用普通話,主要存在公務活動使用普通話要求落實不到位、公務人員普通話水平有待提升等問題。

報導提到,針對當前四川省黨政機關推廣使用普通話存在的問題,四川省語委已於9月9日印發了《關於在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進一步推廣使用普通話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人員在執行公務(特殊情況除外)、公務活動、會議的主持和發言、對外宣傳(包括接受新聞採訪、新聞發佈等)、接聽電話、接待來賓來訪、對外聯繫工作等公務場合必須使用普通話。

《通知》還要求,要把普通話教育納入各級各類培訓的重要內容,安排專項經費對公務人員普通話應用能力進行提升培訓和合格測試,對未達到普通話等級要求的人員,要加強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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