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游淑慧(左起)、王育敏、羅智強3人及黃子哲被判連帶賠償蘇嘉全200萬元並登報道歉。(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國民黨王育敏、羅智強、游淑慧、黃子哲等4人去年舉行記者,質疑前立法院長蘇嘉全「幾乎年年」到印尼,控制國營事業,「圖謀私利」,經蘇嘉全提告,台北地院13日判4人賠償200萬元並刊登173字道歉聲明,關鍵在於王等人未經合理查證,事實上蘇只去印尼2次,分別為總統大選謝票、峇里島私人行程,都沒有國營事業主管陪同。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革實院長羅智強、副院長游淑慧3人,在2020年7月20日公布我駐印尼代表處解密電報,質疑蘇嘉全當立法院長時,和當立委的姪子蘇震清等人,透過人力仲介揚運集團董事長高壽濤安排,繞過外館,帶國營事業訪問印尼高層,「企圖將我政府相關部會及駐外館處機制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
▲蘇嘉全曾多次澄清否認出訪印尼圖謀私利。(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當天下午,蘇嘉全立即發表澄清,但隔天王等3人再加上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再次開記者會抨擊;10天後的7月31日,蘇的姪子蘇震清立院辦公室遭檢調搜索;蘇嘉全在8月2日辭去總統府秘書長職務;9月21日,蘇震清因涉及立委集體收賄案遭起訴。
蘇嘉全兵分2路,提起民刑事訴訟,刑事妨害名譽部分,經檢察官調查處分不起訴王等4人,蘇吞1敗,民事部分,經台北地院調查,王育敏等人公開的外交電報真實性沒有問題,只是發文日期寫錯了,而電報內容中,只提到蘇震清因為立法院財委會行程,偕同營事業主管晉見印尼副總統,以及蘇嘉全曾和蘇震清前往印尼拜訪。
▲蘇震清在被國民黨質疑訪印尼謀私利後,因涉及立委集體收賄案遭搜索收押。(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但是王等人質疑蘇嘉全和蘇震清「幾乎年年都到印尼」、「多次繞過外館,直接帶著國營企業訪問印尼」,根據法院調查,事實上蘇嘉全只去過2趟印尼,其中1次是2016年,蘇嘉全和蘇震清、陳明文等人到雅加達,拜訪蔡英文印尼後援會謝票行程,另外就是2019年到峇里島的私人行程,2次都沒有國營事業主管陪同。
法院認為,王等人在記者會中指控「綠營政治人物吃銅吃鐵吃國家的醜態」、「蘇嘉全、蘇震清兩位經常跑到東南亞從事相關活動,為什麼國家對現在變成蘇家隊」,都已經超出外交電報內容,且與事實不符,使大眾誤認蘇嘉全利用立法院長等職權貪圖個人私利,貶損蘇嘉全在社會上的評價,4人要為沒有合理查證的發言,連帶賠償蘇嘉全200萬元,並在平面媒體連續刊登3天頭版半版道歉聲明。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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