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宣布即起至中秋節當天禁止戶外烤肉活動。(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新冠疫情復燒、Delta染疫者今新增2例,南投縣政府今天正式公告,自即日起至9月21日止,縣內戶外公共場域(含騎樓)禁止烤肉,家戶內烤肉則以同住家人為限,違者若勸導不聽,將依法裁處最高1萬5000元罰鍰;縣府消防局也加強宣導煙火爆竹使用安全,未滿12歲兒童不得施放、業者不得販賣未貼有「認可標示」的商品,違者可處最高15萬元罰鍰。
▲南投縣宣布即起至中秋節當天禁止戶外烤肉活動。(圖/翻攝南投縣長林明溱臉書粉專)
南投縣長林明溱稍早在臉書粉絲專頁貼出「中秋禁烤令」的公文,籲請民眾遵守、持續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共同防治新冠肺炎、預防疫情漫延擴散並維護國內社區安全;若違反本防疫措施經勸導不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一項規定,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
南投縣消防局今天則動員消防人員及縣防火宣導隊,密集訪查縣內販售煙火爆竹的雜貨、金香鋪等店家,特別加強宣導遵守《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只能販售貼有「認可標示」的合格生產、符合安全標準的商品,並提醒現場消費者,務必認明「認可標示」,並依照商品上所印的安全施放方式使用。
▲▼中秋節前夕,南投縣消防局加強宣導爆竹煙火使用安全。(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縣防火宣導大隊埔里分隊長曾秀月指出,未滿12歲兒童應由家長、監護人及其它實際照顧者陪同,才能施放爆竹煙火,時間限於上午8點到晚上10點之間,違者可處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業者若販賣未貼有「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或販賣升空類、飛行類、摔炮類的爆竹煙火給未滿12歲的兒童,以自動販賣機、郵購或其它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都可裁罰3萬元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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