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殺人妻瞎掰電擊棒是要電醒救她 小王廚師判刑15年8月定讞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男子吳信宗與王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但2人因故爭執,吳男竟以棉被悶殺王女,過程中還以電擊棒電暈王女。吳男被逮後,辯稱當時因王女跌落地面,他才持電擊棒要將她電醒急救。一審法院不採信,重判無期徒刑,二審則改判15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現年48歲的廚師吳男,與已婚的大陸籍配偶王女發生婚外情,案發於2019年12月23日,當晚吳男開車接王女下班,一同回到吳男位在新竹市延平路住處。2人在床上休息、喝酒,喝到隔日凌晨,因談及經濟壓力及婚外情等事起爭執。吳男氣得拉起棉被悶住王女口鼻,王女掙扎,雙雙跌落地面。

吳男為免王女掙扎,一手持續以棉被壓制,另一手則抓起桌上電擊棒,連續電擊王女胸腹部,王女雖吃痛大叫、掙扎,但最後仍窒息而死。吳男殺人後不知所措,拿出繩子與黑色大型垃圾袋,綑綁屍體後裝袋放在床上。由於王女丈夫報案,警方懷疑吳男涉有重嫌,前來詢問,吳男謊稱不知王女去向,並編造不在場證明;警方詢問後,吳男就將王女屍體棄屍在山區,之後前往派出所自首。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吳男並未立即坦承犯案,一度辯稱當時王女滑落地面後昏迷,所以持電擊棒是要電擊她的心臟,將她救醒。但一審法院根據法醫驗屍結果,發現死者左乳有10多處長形灼傷,表皮剝離壞死,顯見吳男是一邊以棉被壓制,另一手電擊,致人於死意圖明顯。此外,一審法院也認為吳男確實構成自首減刑要件,但他並未真心悔悟,故不予以減刑,仍重判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仍認定吳男犯殺人罪,且因與被害人丈夫達成和解,因此改判有期徒刑15年8月、褫奪公權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採信二審見解,14日駁回上訴定讞。

▼吳男悶殺人妻辯救命。(圖/翻攝臉書)

▲廚師小王悶殺人妻「狂電心臟2分鐘」辯救命 自首博減刑…法官不買單。(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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