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才被罷免市議員!4年內能再選「同職務」? 王浩宇解答了

▲▼桃園市被罷免的議員王浩宇10日宣布,將投入高雄市議員(三民區)的初選。(圖/翻攝自王浩宇臉書)

▲王浩宇10日宣布,將投入高雄市議員(三民區)的初選。(圖/翻攝自王浩宇臉書)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桃園市被罷免的議員王浩宇10日宣布,將投入高雄市議員(三民區)的初選,拜託大家電話民調支持。罷免王浩宇團體也隨即將粉專更名為「罷免王浩宇2.0之血戰三民」,並質疑被罷免人能否選同職務?對此,王浩宇本人也親自認證,「可以,而且連桃園市議員都可以選,就只有中壢區的議員不能選而已。」

罷免王浩宇團體日前將粉專更名為「罷免王浩宇2.0之血戰三民」,簡介也更新表示,雖然2021/1/16將佛地魔罷免趕出了桃園,但這股妖氣卻意圖於高雄三民區重生,未免三民區民眾遭受災禍,本團會繼續與之對抗下去,相信正義永遠會是勝利的一方。

該粉專也質疑,「被罷免人能否選同職務,選罷法並未詳細說明之」,對此,王浩宇則親自認證表示,「可以。而且連桃園市議員都可以選,就只有中壢區的議員不能選而已,你們浪費了好幾千萬,王浩宇變得無處不在。至於罷免,我先當選再說好嗎?」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圖/翻攝王浩宇臉書)

▲王浩宇表示,被罷免還是可以再參選市議員。(圖/翻攝王浩宇臉書)

事實上,中選會當時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針對同一公職意思,內政部、中選會也曾解釋,是指「原有職務」,也就是4年內不得再參選中壢區市議員選舉,但去桃園市其他選區或是其他縣市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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