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星匯」潑蟑嫌想認罪遭拒 被告舉手問法官:恐嚇定義是啥?

▲▼鉅星匯餐廳潑蟑案4被告與涉嫌在旁用手機攝影紀錄的未成年少女。(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地院開庭審理鉅星匯餐廳潑蟑案,涉案的4名男姓被告與游姓少女庭後一起離開。(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吳安永等4男1女涉嫌在5月初,闖入雙北市警局長與義警聚會的餐廳,潑灑蟑螂,雖然吳等人否認是針對警方,辯稱只是受託向餐廳老闆討債,被依恐嚇等罪起訴後,台北地院14日再次開庭,吳的律師表達希望認罪協商,但遭檢察官拒絕,另名被告則是在開庭到尾聲突舉手問法官:「恐嚇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北檢起訴吳安永受蔡姓男子委託,向台北市鉅星匯餐廳老闆吳政男討債1550萬元,吳安永為取得3成分潤,找蔡宗諭、許柏樟、曹邦昱一起在5月3日晚上,前往鉅星匯朝大廳櫃台、送菜推車潑灑2袋蟑螂,並由曹男的游姓未成年女友在一旁用手機攝影記錄,吳等4男遭起訴恐嚇、強制等罪,游女另送少年法庭審理。

▲大安區臥龍義警中隊交接典禮,遭砸大批蟑螂。

▲法院勘驗監視畫面顯示,餐廳人員看到櫃檯前滿地蟑螂(圖),雙手抓著頭倒退。(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14日開庭時,吳安永的律師2度表達,希望與檢察官進行認罪協商程序,但是因為所涉法條最低刑度6個月,與協商的前提不合,檢察官和法官都認為不適宜而作罷,法官決定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影片顯示4男1女先後進入餐廳,分頭行動潑蟑,以及餐廳人員一開始看到有人拿著塑膠袋揮動時,還沒會過意,幾秒後看到櫃檯前方滿地蟑螂,有人馬上抓著頭開始後退。

吳安永認為,監視畫面看起來,沒有人被嚇到;有人跳起來,只是不想蟑螂爬到身上,如果是嚇到,應該會盡訴離場;有人繞道而行,就像看到車禍會繞道而行一樣,不一定是嚇到。開庭尾聲,被告蔡宗諭舉手提問:「恐嚇的定義到底是什麼?」法官稍微停頓一下後回答:「就是使人心生畏怖啊,心生害怕啊」,蔡摸摸頭說:「哦,好!」全案下次將傳喚被害人吳政男與餐廳員工等人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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