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家小編盜圖發梗 美食Fu搭豪宅廣告吸客...正妹攝影師不忍了

▲▼女孩,照相,旅行,愛情,出遊,相機。(圖/翻攝自pixabay)

▲黃姓員工在創意家公司擔任廣告行銷及編輯,卻未經許姓部落客允許,盜用她部落格2張照片重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知名房地產代銷「創意家公司」負責廣告行銷及編輯的黃姓員工,盜用許姓攝影師所刊登「和記豆漿店」、「Ombré餐廳」餐飲擺設的浮水印照片2張,重製後用在行銷大安區、信義區豪宅,甚至公開放在社群軟體IG及臉書粉絲專頁作為吸引賞屋客群。許姓部落客得知心血遭盜用後怒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著作權將王姓負責人及黃男提起公訴。

起訴內容指出,負責廣告行銷及編輯的黃男,在去年5月1日時,明知許姓攝影師所經營的「BANBI斑比美食旅遊」部落格所刊登的照片都印有專屬浮水印,且有註明「版權所有」、「圖文請勿任意轉載,若有需求煩請來信詢問」等字樣,但他卻為了公司行銷的「吉美大花園」及「宏筑信義」2間豪宅之用,竟將許姓部落客取鏡「和記豆漿店」、「Ombré餐廳」餐飲擺設的照片2張,下載重製。

黃男下載重製後,並在著作下方個別加註不知情的陸姓同事所想的文案「宏筑信義 連假來個老式炭烤燒餅再賞屋」更hashtag(主題標籤)#ThisAttackComesFromTaiwan創意家行銷及「吉美大花園 連假就是要優閒早午餐還有賞屋」將成品放到創意家公司所屬的創意家行銷臉書粉絲專頁及專屬IG,作為招攬2件豪宅賞屋廣告,許姓部落客知道心血遭盜用後,憤而提告。

黃男偵查時坦承確實未經許姓部落客同意,將照片下載重製成廣告,檢察官根據陸男曾與許姓部落客討論賠償對話及創意家與極美建設事業雙方廣告業務企劃合約書,認定黃男涉犯《著作權法》的第91條第1項重製罪、第92條公開傳輸罪嫌而創意家公司也依同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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