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擔任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希望協會業務不要太旺,沒有需要救援的案件。(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於日前接下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以下簡稱冤平)新任理事長的重責大任,對於未來的期許,李茂生說:「希望不要太旺!」因為冤平協會的業務太旺,就代表司法還有很多問題。他希望能有這麼一天,冤平協會沒有什麼案件,不需要救援,這代表台灣的司法,「才是說有進步了吧!」
李茂生提到冤平目前的狀況,認為是對以往司法漏洞的「清倉」,但他也肯認司法院的正面回應,「法官們願意改變,正視冤案問題。」他發現,司法院將這些冤案透過學界研究評估,另外也透過內部研討會、訓練等等,希望能減少更多冤案發生。「基本上,我們的司法正在進步中!」李茂生指出,這是他回國30多年來,近幾年才看到的跡象。
提到冤案成因,李茂生歸納出三個階段的問題。首先,第一個階段是警察蒐證階段,「警察的蒐證亂七八糟!」警察在強制處分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一點都不在意,成為冤案最大成因之一。李茂生指出,對警察要求「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並非僅僅是為了保護當事人,更重要的是,確保法治國家必須恪守人性尊嚴與保證最低限度的公正。也因此,李茂生認為警察養成過程的錯誤,再加上警察體系的保守,「拒絕外部的監視,成了鐵桶」,以至於「這些年來警察的變化,沒有司法體系改變的大。」
第二個階段是檢察官的困境。李茂生指出,「檢察官在某種程度上是被警察綁架。」他認為,因為檢察官若在證據篩檢部分沒有專業判斷能力,就容易被警察提供的證據左右。李茂生認為,這必須從司法官訓練著手,若能將法官、檢察官分流訓練,才能加強檢察官專業,盡量不被警察左右。不過檢察總長江惠民上任後,李茂生發現,江惠民在冤案處理上願意著力,願意改變。「他們真的有一群人想要轉變!」尤其在台中檢方協助鄭性澤平反、台南檢方協助謝志宏平反,「我們對江惠民是越來越有信心!」
第三階段則是法官的問題。因為前兩個階段舉證不足,讓法官實在難為,演變到最後,法官無法相信檢警單位的舉證,只能猜測,全都是法官「職權調查」,也無法落實「無罪推定」、「罪疑惟輕」的原則。他認為,現在法官調查的有罪證據心證程度約能達到七、八成,但實際上真正有問題的證據,就在於那少數的二、三成,這些證據甚至可以完全推翻有罪的結果。不過李茂生也認為,輿論壓力也是個問題,他舉出嘉義的鐵路殺警案為例,年輕的一審法官還能堅持理念,做出無罪判決;但到了二審、三審,輿論、社會的壓力一出來後,資深的法官就順應輿論潮流,改判有罪。冤案,也許就這麼產生了。
最後,李茂生說,我國的司法制度確實慢慢進步中,但檢警的問題就比較大了。檢察官的問題要看法務部能否願意改革;至於警察,李茂生說,「我不知道這個單位未來要走到什麼方向。如果現在還是用警察大學畢業的人來擔任警政署長,那問題就改變不了;但如果不用警大畢業的人來當警政署長,那就完全『管不了』。所以,就死僵在那裡了。」
▼李茂生(左2)自前任理事長葉建廷(右2)手上,接下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的職務。(圖/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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