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屏東分署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一名年輕女子7月間從大陸入境,住進防疫旅館隔離期間,違反防疫規定,讓男性友人進入,被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裁罰10萬元並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該女子原表示無法一次繳納,男性友人擔心她被限制出境,替她繳納罰款,該分署也立即發函相關金融機構撤銷扣押女子存款的執行命令。
這名女子7月入境住進防疫旅館,男性友人前往探望,在旅館內停留7個小時,被監視器拍了下來;依據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所有入境者入境後需留在隔離中心、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檢疫14天,其間均禁止外出,且不得與非必要之訪客接觸,訪客亦禁止從事近距離接觸,例如與非同住者未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或有15分鐘以上面對面接觸,違反者可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縣府衛生局因此裁罰10萬元。
這名女子未繳,縣府函送屏東分署強制執行,分署受理案件立即扣押義務人存款;該名女子獲悉後由男性友人陪同到該分署說明;女子表示無力一次繳清罰款,男性訪客唯恐友人將遭分署限制出境,非常阿莎力當場拿出10萬元現金代為繳清,分署亦立刻發函相關金融機構撤銷扣押存款的執行命令。
屏東分署提醒,中秋節將屆,近日旅居海外民眾陸續返鄉過節團圓,但海外Delta變種病毒如同喪屍般威脅台灣,所有入境者均須進行嚴格的檢疫隔離,親友亦應避免拜訪,以避免造成我國防疫破口。否則,以該件罰款計算,一小時歡聚代價破萬元,「得不償失」。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