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大同分局警員獲報,在鄭州路143巷、塔城街口有違規停車,警方前往勸導駕駛離開,駕駛先將車子開走後,警員也前往處理其他案件,事後返回又發現車子停在現場,對方不滿被開單與警方起爭執,但最後仍依規定開單處罰。
▲警員接獲報案有違停前往勸離,駕駛離開後又將車停到原處,最後遭警方開單。(圖/畫面翻攝《爆廢公社公開版》)
警方調查,53歲的黃姓男駕駛,在15日上午10時許,將車子違停在大同區鄭州街143巷、塔城街口,警方獲報前往勸離,黃男先假意配合將車駛離,警員見狀也準備離開。
警方準備離開時發現附近有失智長者需要協助,也陪同搭乘警車返回派出所,但返回原處牽機車,卻發現黃又將車子開回原處,警方當場要對黃開單告發,黃男不滿拿出手機錄影。
影片中黃姓男子不斷向警方表示「這裡不是紅線」,但警方卻表示「在出入口不得停車」,且黃男車子擺放的位置又在交叉路口10公尺,最後決定依規定告發開單,據規定黃恐得挨罰3百至6百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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