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何被女友約去泡湯,事後被告。(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小何(化名)日前受到女友小方(化名)邀約一起去台南關子嶺泡湯過夜,當天小方因為服用精神藥物昏昏欲睡,睡到一半發現小何正將她的褲子脫掉想進行性行為,她嚇得大聲斥責並提告。台南地院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小何1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何去年8月和小方交往,不過2人還沒發生過親密行為,小方就約小何在同月30日一起去關子嶺泡湯過夜,但小方一路上都因為服用精神藥物產生嗜睡,一到溫泉會館就陷入沉睡。
小何在同日早上7時左右,趁小方熟睡時脫下她的短褲、內褲,小方突然驚醒看見小何的頭埋在她雙腿間,氣得大罵「你在幹嘛?」沒想到小何沒有道歉就走人,2人沒多久後分手。
小方表示,小何先前對她不錯,但和侵犯是兩回事,在她吃藥後這麼做真的讓她嚇到,而且小何也沒有道歉,讓她每次回想起就會憂鬱症復發,甚至想不開。
小何則辯稱,被當時的女友小方約去泡湯,以為是可以發生親密行為,後來興致來了想嘗試,但看見小方拒絕就停手了,也沒有性侵意圖,另提到小方是在他停止繼續金援(事後2個月)才提告,直疑小方是用這件事牽制他。
合議庭認為,小何在小方意識不清時想乘機性交,造成小方身心痛苦,犯後還無悔改之意,且未取得原諒,但考量他對小方在交往期間付出許多照顧,是一時衝動才犯案,判1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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