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蔡姓黃金盤商被搶7736萬現金案,唯一在逃要犯且被封為「張錫銘第二」的黃正江,15日下午被警方查獲,起獲改造手槍2枝、空氣槍1枝、子彈38發,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強盜等罪嫌,有逃亡之事實,16日上午諭知聲請羈押,檢警發現黃嫌曾買1棟房子750萬元給其女友,懷疑其餘4、5千萬贓款仍在黃嫌手中,目前全力追贓款中。
▲涉嫌7736萬現金強盜案的在逃犯嫌黃正江,被台南市警四分局及刑事局南打中心在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查獲,偵訊後檢察官向法官聲押,追查贓款流向。(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指出,通緝逃亡多年的黃嫌,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強盜等罪嫌,有逃亡之事實,諭知聲請羈押。
檢警調查,蔡婕涵知悉兄長蔡進添從事黃金地下買賣、有龐大資金進出,2009年9月把這訊息告知被告方東隆,方東隆找來黃江正、蘇建銘、王志成、蔣春益與林秉 嶧,共謀強劫蔡進添財物。方東隆共犯集團先買一輛權利車,噴漆改車色、掛上偷來的車牌,以衛星追蹤器(GPS)監控蔡進添座車。
2009年11 月23日,林秉嶧等4人發現,蔡進添座車在台南市忠義路兆豐銀行提領兩只重物袋。蔣春益即將作案車輛開到健康路、西門路口,等候蔡進添把車開到位於西門路的寶信鐘錶行前,林秉嶧、王志成與黃江正3人下車,分持電擊棒、手槍與小烏茲衝鋒槍,動手強搶兩只裝滿鉅款的行李箱與袋子,之後到南科附近一處工寮分贓。
檢警查出蔡婕涵因涉嫌夥同外人行搶台南黃金盤商蔡進添7736萬元現金,檢警陸續追緝收押方東隆、蘇建銘、蔡婕涵、蔣春益、王志成等共犯,蔡女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另現場開槍打傷人的王志成判刑14年6個月,遭緝獲的7人中,除了蔡婕涵、王志成外,還有方東隆判刑12年10月,蔣春益及林秉嶧各判刑12年,蘇建銘和王重義判刑1年,黃江正則在15日下午被逮。
警方調查蔣春益曾供稱,搶得贓款所得已被涉案6人均分,每人分得約1300萬元。蔣說他分的得其中560萬元匯到大陸,其他的錢都已花光。但實際上檢警在本案共犯落網後只追回1190萬元,檢警懷疑其餘的贓款可能在黃嫌身上。
黃在逃亡期間後,警方又從線報得知,黃幫當時的女友在永康區買了一棟750萬的房子,這讓警方確認黃仍留在國內,並未潛逃出境,並查出3年前黃又回到台南新化老家,惟不斷更換根據地,台南市警局四分局偵查隊獲此情資,循線追查終將黃嫌逮捕歸案。
據警方調查,黃正江12年逃亡期間,不使用手機,而且不開車,平日都坐計程車代步,或是徒步行走以躲避警方追查,警方持續清查轄區大樓出租屋狀況,發現疑似重大逃犯黃江正在安平區活動出入,案經多日調閱監控系統比對影像,確認該人身份涉及發生在2009年黃金盤商蔡姓老闆被強盜7736萬元案與2014年強押擄人勒贖500萬元等兩案之通緝要犯,即與刑事警察局南打中心組成專案小組,並立即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冠霖指揮偵辦,警方見時機成熟,於15日下午2時許,利用黃嫌外出買便當,在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88號前緝獲58歲黃嫌,再前往其租處查獲改造手槍2枝、空氣槍1枝、子彈38發。檢察官訊後將黃嫌聲押,偵查重點將深入追查4、5千萬元贓款的流向,及是否在黃嫌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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