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犬被抱走不還!他嗆用命來賠 手機遙控6煞5分鐘打死人

▲▼球棒,棍棒,謀殺,家暴。(示意圖/Pixabay)
▲龔男因抱走蔡男的幼犬起衝突,遭酒瓶、鐮刀及木棍打死。(示意圖/Pixabay)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蔡姓男子因龔姓男子拒還幼犬,雙方先在臉書上爆發激烈口角,龔男不滿跑到蔡男常去的鴿舍工寮想討公道,不料他撂人來還以手機遙控下令喊「打」後,3名成年友人和3名未成年少年,涉嫌分持鐮刀、酒瓶等兇器,5分鐘內圍毆龔致死,蔡等4人被高雄高分院依重傷害致死等罪,分別判處6年6月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據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前年3月期間,因不滿龔姓男子擅自抱走他飼養的幼犬,雙方在臉書爆發激烈口角,10日中午12點5分,龔接獲蔡傳來的訊息,寫下:「沒要緊,你繼續給我置遐裝空裝傻,齁,是誰叫你給恁爸抓狗?!」、「你尚好是用你這條命來賠這隻狗仔!」,龔男憤而騎車到高雄林園區一處鴿舍工寮,想找蔡理論。

龔抵達現場後,蔡剛好不在,2人先以視訊互嗆後,龔男怒嗆:「出來打架!有種拿槍把我打死,我是英雄沒在怕的啦!」,蔡男則打電話撂來李男、楊男,其中一名少年則是找來蔣男和2名未成年少年前來助陣,並由蔡用手機下令喊「打」,李姓等6人涉嫌分持現場的鐮刀、酒瓶、木棍等物,用力揮打、亂砍持續4、5分鐘。

龔姓男子因頭部、身體及四肢等處受重創倒地後,李等人發現發現事態不對,才通報119送醫,但龔男最後還是在隔月因傷重死亡。

▲▼高雄高等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分院改依重傷害致死罪判決。(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地院認為他們對龔男圍攻行兇時,不僅攻勢密集且手段兇殘,依殺人未遂罪,判處4名成年人8年到14年不等有期徒刑,經蔡等人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法官認為蔡男等人沒有殺人犯意,蔡男改依重傷害罪判6年6個月;而其他3人則改判重傷害致死罪,李男被判10年、蔣男8年、楊男8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至於林姓少年等3人,由高雄少家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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