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瑋懷疑遭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廟公教唆打傷,花1萬元請人去縱火報復。(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男子李家瑋因為懷疑台北市區「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的廟公,找人打傷他的眼睛,為了報復,李也花1萬元找朋友去放火燒了四面佛,李自己在一旁錄影,火勢波及周遭3間店面,所幸沒有造成人命損失,台北地院16日依放火未遂罪判李徒刑6年,實際放火的鄭姓男子則判刑3年8月,可上訴。
▲李家瑋到案後一度遭羈押禁見。(圖/資料照)
2019年12月7日,台北市消防局接獲報案,中山區大樓發生火警,火勢延燒超過1小時才被撲滅,火場鑑識確認起火點是「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再根據監視畫面,循線找到縱火後穿雨衣逃離的鄭文琮,鄭男供稱收了李家瑋1萬元犯案,雙方在確認起火後,相約三溫暖洗澡付款。
李家瑋坦承因為和四面佛陳姓廟公有金錢糾紛,懷疑陳男找人打傷他的眼睛,所以才想要找人報復,但辯稱只是要鄭男去潑漆,但是因為監視器拍下李男在附近巷口全程錄影觀察,檢察官不採信他的辯詞,在2020年間依放火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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