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被好友兒子搶走!他8年後突然想到 拿木棍怒打友人頭…下場出爐

▲▼打架,傷害罪,傷害致死,拳頭,手。(圖/Pixabay)

▲曾姓男子想起多年前妻子被好友的兒子搶走,竟拿木棍暴打對方頭部。(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曾姓男子在黃姓友人家中玩象棋,過程中他突然想起自己的妻子7、8年前被黃男的兒子搶走,氣得走回車上拿木棍,並回到黃男住處,下秒拿木棍朝黃男頭部猛揮擊3下,造成黃男頭部重傷,所幸送醫後並無大礙。一審法官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曾判刑5年6個月,他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他無殺人犯意,改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2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曾男2020年4月1日清晨6時許與黃男在黃男母親開設的雜貨店飲酒後,見到黃男在店內與周姓、康姓、洪姓友人等玩象棋時的開心模樣,突然想起黃男的兒子過去介入他的婚姻而怒氣攻心,隨即衝回車上拿木棍返回該雜貨店,並朝黃男頭部暴打3下,導致黃男臉部撕裂傷、頭皮撕裂傷、腦震盪、右眼眼窩腫脹併結膜炎等。

事發當下,在場所有人嚇壞報警,而周男、洪男見狀也上前制止,曾男才罷手,而警方到場後,將黃男送醫,並扣得曾男遺留在現場的木棍。一審法官審理後,則依殺人未遂罪將曾男判刑5年6個月,但他不服提出上訴。

曾男表示,他跟黃男並沒有重大糾紛,只是因為7、8年前黃男兒子搶走他老婆,他去找黃男談時,對方又不太理會,當天喝了酒後又想起此事,一時氣憤才會動手,而黃男事後也證稱,他跟曾男是同村的,認識十幾年,並沒有嫌隙。

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曾男與黃男的兒子發生感情糾紛,但當時也未造成嚴重的衝突及仇怨,況且整件事也與黃男沒有直接關係,又距離當時事件已有7、8年之久,曾男是否只因為多年前的陳年往事而萌生剝奪黃男生命殺人故意,不無疑義。

另外,黃男當時送醫後進行清創縫合手術,也於當天就出院等,而診斷證明書也可看出,黃男傷勢並非嚴重,也難認曾男有致他於死的意圖,最終撤回一審判決,改依重傷害未遂判曾男2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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