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天母市集偷「超人力霸王+怪獸公仔」 包租婆判罰3000元

▲鹹蛋超人。(圖/CFP)

▲8旬房東嬤太愛「超人力霸王」,竟下手偷走2個公仔遭逮。(圖/CFP)

記者游宗樺/台北報導

台北市士林區一名8旬婦人於今年1月時,到天母市集逛街,看到一家地攤擺出「超人力霸王公仔」,竟心生貪念,趁老闆不注意時彎腰偷走,連一旁怪獸公仔也不放過,通通藏在外套裡面帶走,被老闆發現後攔下,並報警處理。全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衡量婦人靠房租收入過活,審酌她有竊盜前科,判處3000元罰金,易服勞役可以1天折抵1000元,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傅姓婦人在今年1月10日下午4時20分許,到天母市集逛街時,走到戴姓男子經營的地攤前,看到售賣的超人力霸王公仔十分心動,竟動手偷竊超人跟怪獸公仔各一個,藏在外套後直接離開,戴姓老闆發現後將她攔下,報警將她送辦。

警方調查,遭竊的公仔總價值500元,依竊盜罪將傅婦送辦。士林地院審理時,查出被告有竊盜前科,但不思悔改,可見仍貪圖小利,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但考量傅婦有失智症就醫病史,且對案情坦承不諱,犯罪手段尚屬平和,所竊財物價值不算鉅大,認為被告到案後態度尚可。

法官審酌傅婦經濟能力時,發現她不但有大學學歷,現在無業經濟來源靠房租收入,且無需扶養家人及小康的家庭生活與經濟狀況,且犯案時已年逾80歲,全案依竊盜罪判處罰金3000元,如易服勞役可以1天折抵1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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