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南投一名女公務員4年來從來沒上過班,照領百萬薪水,平常看不到人,打疫苗的時候又出來報到,讓同事相當傻眼。有媒體報導,人總指示南投縣稅務局可駁假、考績打丙反制;對此,人總緊急澄清,當事人因請分娩假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長時間未至機關工作,這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不分公私部門均須遵守,且雇主和服務機關不能拒絕。
蔣姓女公務員2012年透過地方特考,錄取分發到南投縣稅務局,負責稅法解說,先生也在稅務局上班,2017年10月生下第一胎,開始請育嬰假,連續休了2年多,直到2019年10月生下第二胎,申請復職以後,又請了特休假、產假。
請到2020年4月,蔣女的特休、產假請完,又開始請第二次育嬰假,直到2021年5月,疫情開始擴散,公務員多了「防疫照顧假」可請,蔣女再度申請復職。沒想到,只有打疫苗當天看到人,後來又開始請防疫照顧假,人一樣沒到班,8月31日請完,又開始請育嬰假。
依據相關規定,育嬰假前半年會支6成薪水,蔣女生2胎,所以總共有2次育嬰假能夠請,產假、特休假期間也有支薪,蔣女雖然請了700多天,人都沒上班,依舊領了超過百萬的薪水。
▲南投縣政府表示,女稅務員(右二)4年爽請700天假。(圖/南投縣稅務局臉書)
人事行政總處18日透過新聞稿說明,育嬰留停和防疫照顧假都是法定事由,機關不能拒絕,也不能在考績上有不利處分,「本總處並未表示可以不准假,考績丙等」。
人總解釋,該名當事人因請娩假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長時間未至機關工作,這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不分公私部門均須遵守,且雇主和服務機關不能拒絕。
其次,該公務員復職後請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措施,機關不能拒絕,也不得據以為不利之處分。而其復職期間如係報載的6月至8月,因至年終未滿6個月,根本沒考績。
此外,人總指出,當事人申請的各項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均係因應少子女化營造友善職場的國家政策,因請假規則及留職停薪辦法相關法令為銓敘部主管,如果有精進的空間,將會就類此情形與相關機關及該部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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