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完事拍床傳給朋友炫耀!遭截圖傳給女友 他秒喊:也跟我做

▲▼床。(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阿傑被依法判處4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昱萱/桃園報導

一名男子「阿傑」(化名)與少女「小桃」(化名)為男女朋友,兩人曾經於摩鐵發生性關係,但阿傑卻未基於對方同意,偷拍完事後小桃裸露身體的照片,並將照片轉發給朋友。未料,朋友收到照片後,竟然將圖片又發給小桃,要小桃跟其發生性關係。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法判阿傑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傑與小桃曾為男女朋友,在兩人交往期間曾經合意於摩鐵發生性行為,但阿傑卻趁著對方睡著未著衣物之際,將小桃身上的棉被掀開,並偷偷用手機拍下對方的裸照5張,之後又將照片保存到手機內觀覽,更誇張的是,愛炫耀的阿傑之後還將照片傳給朋友,而其友人收到照片之後,又將照片轉發給小桃,並藉機要求對方與自己發生性關係。

小桃收到裸照後,驚覺自己遭到偷拍,因此趕忙報警處理。對此,阿傑被捕後,對於案情坦承不諱,且又有小桃之指訴,證人之證述、對話紀錄截圖、畫面截圖等足以佐證,因此其犯嫌堪以認定。法官認為,阿傑為了滿足自身私慾,竟然偷偷拍下小桃性行為過後的睡眠過程、身體隱私部位,此舉侵害對方隱私甚鉅,且造成他人心理傷痛。

法官認為,阿傑顯然欠缺對他人隱私權之尊重,念及其犯案後坦承犯行,非無悔意,但並未和對方達成和解,兼衡其犯罪動機、情節、所生危害、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之後,依犯竊錄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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