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來要債,男子竟耍賴還強壓床上摸胸。(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徐姓男子因分手1月多的前女友小婷(化名)來索討3萬元,除了想賴帳外,竟然強壓她在床上,用手隔衣服摸胸,還想脫衣服打分手砲,所幸小婷即時掙脫逃離。徐男對於警方在小婷外套及上衣外側胸部處驗出她的DNA,掰稱可能是飛沫,但法官直接打臉,依強制猥褻罪判他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徐姓男子原與小婷為男女朋友,去年2月分手,小婷因徐男欠她3萬元,3月19日晚間到徐男住處1樓社區管理室,要求他下樓簽借據當證據。結果,徐男反要求她到他住處房間後,她發現徐男沒打算簽借據,準備要離開。他竟突然強行將小婷撲倒在床上並跨坐在她身上,同時壓住她雙手準備要脫掉衣服。
小婷猛力掙扎,讓徐男沒得逞,但徐仍用左手隔著衣服摸她胸部長達5秒鐘,最後雙方互賞耳光,小婷將徐男推開,趕緊離開到友人上班的超商求助,友人也協助通知小婷爸爸後報警,怒告徐男妨害性自主。
徐男雖然承認有待小婷到他房間,雙方有發生口角並互打巴掌,但否認有強制猥褻她。他辯稱,因為小婷像發瘋似地亂吼亂叫,才會將她壓制在床上,可能過程中不小心摸到她胸部,並沒有要脫她衣服。
小婷在警詢、偵訊及法庭上均說,當時到徐男房間後,發現他沒打算簽借據,後來他又說簽好放客廳,接著就將她強壓在床上。她一直勸徐男鬆手,但他不聽還說「那我傷害你也沒有關係吧?」接著就坐在她身上,扣住她的手,開始要脫她衣服,並從肚子開始往上面摸。但他沒有成功脫衣服,所以開始隔著衣服摸她的胸部。她立刻反抗跑到客廳,徐男雖又試圖要拉她進房,最後甩開她後趕緊從樓梯跑離。
法官傳來小婷友人,證實情況與小婷所說相符,也從小婷跟徐男LINE對話中,確認小婷在當天深夜傳訊給徐男說「你要過來還是我去報警」,徐只回「我要過去哪」,卻沒針對報警質疑或否認,可見是空口否認。
另外,員警在小婷外套及上衣胸部外側處,DNA檢測發現徐男的DNA,徐男雖否認摸小婷胸部,辯稱外套上DNA可能是扭打、掙扎過程中手掌不小心摸到,或是當時未戴口罩口水噴飛的殘留。但發現DNA處是長袖外套、短袖帽T外側胸部處,與徐男辯稱壓制雙手及腰部不相符;如DNA屬口沫導致,位置應該在上衣或外套胸口處而非外側胸部,明顯是狡辯。
法官認定徐男觸犯強制猥褻罪,審酌他否認犯行,且未對小婷賠償或道歉,判處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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