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鄒姓男子去年5月間向李姓男子購買二級毒品PMMA「強力搖頭丸」服用,鄒施用後竟衝到大街手舞足蹈等詭異行為,最後倒地昏迷送醫不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鄒姓男子去年5月間向2名李姓男子在楊梅區某大賣場後方停車場購入俗稱「強力搖頭丸」的二級新興毒品PMMA與毒咖啡包施用,未料鄒施用後卻衝到大街上出現手舞足蹈等詭異行為,最後倒地昏迷送醫不治,檢警相驗後證實為橫紋肌溶解致死;桃檢根據2名李姓男子通聯記錄、證人證詞與現場監視畫面等證據,難認2人有轉讓毒品行徑,認為是鄒與其他友人共同集資購毒施用,因證據不足,偵結予以2名李姓男子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2名李姓男子分別為21歲、22歲,於去年5月25、26日向販毒集團邀約在楊梅區某大賣場後方停車場,購買含有二級毒品PMMA、俗稱「喵喵」的mephedrone三級毒品新興毒品咖啡包,事後轉讓販賣給鄒男(21歲)與陳姓少年施用。眾人在楊梅區某大樓開毒趴。
未料,鄒男在27日清晨施用毒品後身體出現異狀,清晨5時許衝出屋外,最後倒臥在旁邊停車場昏迷不醒,經送醫後因橫紋肌溶解、消化道出血急救3天無效宣告不治,鄒男母親事後報警提告2名李姓男子。
桃檢複訊時,22歲李男坦承提供販毒集團電話給鄒,堅詞否認有轉讓毒品行為,檢警勘驗現場監視器,25日雖拍到李、鄒同時在停車場,但沒有交付毒品畫面,另外還調閱李男通聯與行車紀錄等,並未發現與販毒集團聯絡,難認李有販賣、轉讓毒品給鄒男之嫌。
同夥的21歲李姓男子則坦承鄒男與陳姓少年買毒後曾找他共同施用,自己施用後出現頭痛症狀,鄒隔天凌晨出現行為異常,不僅以手機充電線勒住陳姓少年頸部,還命令他把門打開,把自己手綁起來,後來1個人衝出屋外,他們沒追上鄒男,也不知其最後去向;陳姓少年則指稱,毒品是他與鄒男共同集資購買,因李成年所以由他出面交易,鄒用毒後出現怪異行為,掐他脖子差點無法呼吸,還衝出屋外,大家都沒找到他。
檢察官根據警方提供附近監視器畫面,鄒男當天凌晨獨自1人在楊梅區裕成路、文化街與瑞溪路等地手足舞蹈,最後突然倒地昏迷不醒。
桃檢審酌,2名李姓男子與陳姓少年證詞大致相符,鄒施用毒品是自己買來,李男等人並未出資,因無其他證據足證李男有轉讓毒品行為,檢方偵結予以2名李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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