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將於後年1月正式上路,司法院在全國各地院舉辦多場模擬法庭。(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國民法官法》已於2020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將在2023年上路,為遴選地方法院所需備選國民法官,南投縣政府本周將舉行國民法官隨機抽選程序;依該法條規定,只要年滿23歲且在該地方法院轄區內住滿4個月以上的國民,都有機會與法官並肩審判案件,讓司法判決更接地氣、符合社會期待。
縣府指出,國民法官隨機抽選程序將於23日下午2時30分,於縣府民政處進行,並邀請南投地方法院、南投地檢署及南投律師公會等單位共同見證,以選出地方法院所需人數之備選國民法官,並製作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送交地方法院進行選任程序。
依《國民法官法》第12條規定:「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又依同法第17條規定,地方政府以隨機抽選方式選出地方法院所需人數之備選國民法官,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送交地方法院進行選任程序。
縣府民政處吳燕玲處長表示,《國民法官法》上路後,任何一名具備年滿23歲、完成義務教育等相關資格的國民,相關資格的民眾,都有可能被抽選為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起坐在法官席上,共同決定有罪、無罪,以及刑責多重,開創司法多元對話的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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