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嵐玥Elaine(嵐嵐)。(圖/翻攝自Facebook/嵐玥Elaine,下同)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D奶直播主「嵐嵐LanLan」日前遭媒體報導指出,某工程師抖內120萬後自認陷入愛情陷阱,結果雙方和解,最後簽訂女方退還38萬5000元,並約定不得洩密。豈料最後事情登上媒體版面,直播主怒告工程師洩密,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工程師必須賠償50萬元給直播主。
日前鏡週刊曾報導「色誘工程師斗內百萬狠甩 D奶直播主遭控剝皮」,指出直播主嵐嵐擁有近5萬名粉絲,時常在IG或臉書分享性感照,如今卻被爆出精心設計愛情陷阱,以「寶貝」「一起出國旅遊」對粉絲灌迷湯,更誘騙一名工程師貸款斗內(出自英文donate,贊助、捐獻之意)120萬元,甚至明知另一名男粉絲領有殘障手冊,經濟狀況不佳,照樣狠心裝可憐誘騙,事後男粉絲被榨乾積蓄,想要再親近或約會就遭封鎖,行徑猶如「剝皮妹」。
▲直播主嵐玥Elaine(嵐嵐)身材相當好。
不過因為內容提及雙方後來以38萬元和解,但根據判決書指出,雙方和解時有約定必須保密,但報導卻將和解金額寫出,明顯有人洩密,嵐嵐便向法院提告工程師。
不過工程師向法官表示,在2019年3月的時候被嵐嵐提分手,之後他說要提告都不理,最後是在公開場合找人才願意談,最後再9月簽下和解書。這期間他都有跟朋友談及此事,但簽完和解書後都沒再提過。工程師也澄清報導中所刊載的對話截圖,也是在簽和解書前流出的。
▼直播主嵐玥Elaine(嵐嵐)。
不過法官檢視後認為,媒體報導寫出38萬的和解金額,雖然跟真實金額相差5000元,但相當接近,明顯是工程師自己提供,因此依照和解書保密條款,判工程師必須賠償嵐嵐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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