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女大生遭擄殺棄屍 家屬跨海提被害補償金...國庫代墊200萬

▲▼擄殺長榮女大生,變態魔移送。(圖/記者吳世龍攝)

▲梁育誌擄殺馬國長榮女大生。(資料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去年10月28日遭梁育誌性侵殺害,震驚台、馬兩國,鍾女父母跨海提起國賠、民事求償及犯罪被害補償等訴訟,今年3月申請被害補償後,橋頭地檢已於4月審核通過,故同意補償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

這筆被害人補償金,是根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國家依法補償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的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所受財產及精神上損失之金錢,可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先由國庫代墊,針對必要項目先賠償,之後向被告求償,最後被告自己負賠償責任,但如果付不起,就是國庫買單,但會以被告在監所作業金,或是之前犯罪者的緩起訴處分金來支付,不是全然是國庫賠。

▲▼馬來西亞女大生父母採檢結束,專車趕往高雄殯儀館認屍,母崩潰痛哭。(圖/記者許宥孺、吳奕靖攝)

▲案發後,女大生父母趕往高雄殯儀館認屍,母崩潰痛哭。(資料圖/記者許宥孺、吳奕靖攝)

橋頭地檢署襄閱王柏敦表示,此案由受害家屬申請,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6條第1項第1款遺屬範圍,因此同意補償申請人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據了解共約200萬多元。補償案件於今年3月16日收案後,已於4月29日經橋頭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審議完畢,目前待申請人提供資料以便完成後續程序。另國賠、民事求償訴訟仍在進行中。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0年10月28日,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去年獨自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時,遭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並棄屍於高雄阿蓮山區,震驚台灣社會。梁育誌被依照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罪等罪嫌起訴,檢方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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