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男試圖性侵女性友人的女兒,被法院依性騷擾、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胡姓男子受不在台灣的女性友人之託,前往開導友人的20歲女兒小君(化名),沒想到他竟然趁機摸小君的胸部,甚至將對方撲倒床上試圖性侵,噁喊「想佔有妳」,所幸小君奮力抵抗這才從狼爪下逃脫。胡男事後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時小君與男友分手心情不佳,而小君母親不在國內,只好請胡男代為開導女兒。不料,胡男2019年12月28日與小君相約豆漿店見面後,竟然趁小君傾訴感情問題時,用手碰觸小君的胸部。起初小君想著,胡男應該是不小心的,便不以為意,但胡男又接著用右手碰觸小君的大腿內側及下體,她這才驚覺有異趕緊出手揮開。
同日上午10時30分許,胡男載小君買完感冒藥後,把人載到他的租屋處內,孰料,2人才剛進屋內,胡男竟雙手抱住小君的頭部,2度強吻小君嘴巴,又將小君撲倒在床上,小君見狀大感不妙,手腳並用抵抗,胡男這才停手,並稱「感冒吃完藥好好休息,不會再弄妳」。
但胡男一見小君躺在床上休息,竟又將人壓制,還伸手想脫掉小君的褲子、衣服。小君嚇得奮力抵抗並狂哭,胡男見狀起身質問小君「所以妳不想跟我做愛?」,小君回答,「我不想」,胡男聽了回稱,「對不起,但是我喜歡妳,想佔有妳」。
小君離開胡男租屋處後,隨即聯繫母親、友人,告知發生的事情,並在同日下午4時許前往警局報案。胡男在法院審理時,矢口否認犯行。
台中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為胡男只為了逞個人私慾,就對小君性騷擾、強制性交未遂,顯然不尊重小君的身體自主權利及感受,且犯後砌詞否認犯行,無有愧色,導致小君身心受有創傷,至今又沒有跟小君和解,賠償小君,最後依照性騷擾罪將胡男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依照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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