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10多年!人夫不愛了「轉頭回歸家庭」還出賣她 小三下場曝

▲桃園市胡姓男大生去年10月間在中壢區租屋處發現同棟女大生洗澡,竟潛入浴室持手機偷拍,還來不急觀看被發現後秒刪影像,事後被依妨害秘密罪嫌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阿傑、花花發展不倫戀多年。(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林昱萱/新竹報導

一名已婚男子「阿傑」(化名)與女子「花花」(化名)發展出婚外情10多年,但之後兩人因故情變,阿傑就將婚外情一事全部告訴元配,讓元配氣得對花花提出求償。對此,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花花應賠償元配30萬元。

判決指出,阿傑與元配結婚多年,但在兩人婚姻持續期間,阿傑仍與花花展開不倫戀,而當時花花也在知道阿傑已婚的情況下,與對方發展出逾越一般普通友人的關係,兩人不僅一同購置房屋同居,還一起買車代步,甚至還曾經一同設立公司,而該些房屋、車輛、公司全都登記在花花名下,兩人維持這段不倫關係長達10多年之久。

整起事件直到兩人感情生變,阿傑回歸家庭並向元配坦白上述情況,元配才驚覺自己的配偶權遭花花侵害長達10多年,而之後阿傑也拿出對話紀錄給元配,更讓其驚覺兩人這10年間不僅互稱為「老公」、「老婆」,甚至還彼此照料生活起居、分擔日常事務、時不時替對方準備餐點、用各種曖昧、逾越一般朋友交往的行徑來互相表達愛意。

法官認為,花花明知阿傑已婚為有配偶之人,卻仍是與其交往、同居、且行徑已經逾越普通朋友應有的正常社交程度,屬於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不法侵害元配與其配偶間之婚姻生活信賴基礎,破壞對方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情節重大,還讓對方受友精神上之痛苦,因此判花花須賠償阿傑的元配新台幣3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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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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