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警員(右)與其胞兄向性騷擾許姓加害人勒索 。(合成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偵查隊員警蔡至恩與無警員身分胞兄蔡至儒,受理健身房性騷擾案,使用同事公務電腦查詢許姓被告個資,將資料洩漏給胞兄,甚至前往許男住處,向許稱「60萬元可處理」,迫使許交付10萬元,許將全程對話偷錄音報案。士林地檢署今偵結,蔡姓兄弟依違反個資、侵入住宅及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將2人提起公訴。
今年4月20日黃姓女子在淡水區連鎖健身房與許男發生性騷擾糾紛,並在4月24日到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報案,受理員警認為該案屬強制猥褻案,轉偵查隊由蔡至恩(26歲)接辦,豈料蔡未依照處理妨害性自主案件作業程序受理,竟向黃女及黃父稱「性騷擾案、強制猥褻案的司法程序複雜耗時,不如改以傷害罪可迅速找到嫌疑人」,但蔡擅自改以傷害案製作筆錄,且未開立報案三聯單。
事後蔡至恩基於行使變造公文書及違法蒐集他人個人資料的犯意,利用他人的交通過失傷害案件,使用公文系統變造內容、調閱許姓男子在健身房的個人資料。
蔡至恩將許男個人資料洩漏給胞兄蔡至儒,蔡兄竟在5月6日以臉書語音電話打給許男王姓妻子的陳姓閨蜜,並稱「王,oo的老公在健身房帶一名女生到暗巷,把那名女生的手放在自己的下半身,那名女生到分局報案,剛好是胞弟承辦」,甚至進一步傳送「你不要讓別人知道耶,就靜靜的」等語,陳姓閨蜜並在5月9日將對話內容告知王女。
▼蔡姓兄弟檔向許姓男子索討60萬處理費。(圖/記者湯興漢攝)
誇張行徑不僅如此!蔡至恩明知該案未依刑案處理作業程序立案,竟在5月7日穿著刑警背心帶著胞兄,前往許男住處,向管理員稱「有搜索票,要來調查許姓住戶」同時阻止管理員通知,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圍繞的土地,按門鈴且逗留3到5分鐘直到無人回應才離去。
兄弟基於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將許男約出來,許央求「這件事能否不要爆開?別讓家人知道」,豈料蔡至恩竟回「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規定是規定」,許接著問「你們有行情價嗎?」蔡姓胞兄在一旁則說「看你誠意,主要還是看每個人的社經地位、你還有一間公司掛你名下」,許著急問「10呢」,蔡姓胞兄則說「這件事如果跑程序的話,起碼要1年半」,許問「50呢」,蔡姓胞兄一口答應,許並從提款機提領2筆5萬元交付給蔡至恩。
將10萬元放入口袋的蔡至恩,見大肥羊上鉤後,竟說「我答應你就直接開價到最大,我以為這10萬是給我裡面的兄弟,那時候還沒告訴你有刑事這塊」,許則納悶問「哪裡的兄弟?」蔡至恩說,「就是分局內要處理那些畫面、資料的人,另外50萬是我要的。」
▼士林地檢署偵結將兄弟檔起訴。(圖/記者張一中攝)
5月8日蔡至儒前往許男公司問,「現在是什麼情況?我弟弟跟我一起賺的比那個還多、你們這些有錢人,說話都不算數,過河拆橋」等語,不甘遭恐嚇的許男也回,「你弟弟麻煩大了,這事可能嚴重要你們分局長或新北市警察局長要下台」,最後撂下「我錢都卡在股市裡,沒錢給你」,蔡至儒憤而在同日帶了3、4名黑衣男子到場,遭威脅的許男決定持錄音檔到警局報案。
淡水分局知情後決定自清向上呈報,全案為自清自檢案件,由分局督察組及新北市警局政風室均介入偵辦。士林地檢署檢察官7月27日指揮搜索蔡至恩辦公桌,並帶回蔡姓兄弟檔,收押禁見至今。
偵查時,兄弟倆矢口否認犯罪,檢察官經數位證人證言、LINE對話、許男社區監視器畫面、錄音檔等認定蔡姓兄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罪、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同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