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被騎士轉彎撞上,事後被提告過失。(圖/東森新聞)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胡姓女子日前開車行經大里區東興路時,遭到一輛機車從左側直接撞上,讓她生氣的是明明是自己被撞,對方卻還對她提告過失傷害。對此,有律師解釋,只要車主被判定有肇事過失,不論鑑定結果比例佔多少,過失傷害都會成立,反之若無肇事過失就無法成立,建議胡女先把案件送交事故鑑定。
事件發生在9月16日下午5時許,39歲胡姓女子開車行經大里區東興路一處交岔口時,遭到46歲黃姓女騎士從左側當場撞上,黃女當場摔車倒在車頭,還好她緊急煞停才沒有壓過,也立刻下車查看對方傷勢,所幸黃女仍意識清楚,頭部和手腳等多處擦傷,在熱心路人的幫忙下,還可以自己起身。
▲駕駛被騎士轉彎撞上,事後被提告過失。(圖/東森新聞)
胡女事後被黃女提告過失傷害,讓她既生氣又無奈,認為是對方在路口轉彎,沒禮讓直行車、沒注意車況,才會發生車禍,也決定把行車紀錄器畫面PO上網,希望網友能教她怎麼應對。
警方表示,事故路口沒有號誌燈,依法機車是轉彎車,應該禮讓直行轎車,但路口設有凸透鏡,應確認是否有來車再通行,因此雙方可能有應注意而未注意,詳細肇責則由事故鑑定判定,至於黃女提告部分,由法院來做最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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