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二審,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遭判刑。(圖/記者劉昌松翻攝調查局網站)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堪稱史上最大的潤寅詐貸案,潤寅集團董事長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向12家銀行詐貸超過470億元,一審將楊文虎重判26年、王音之重判2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23日宣判,高院仍依照《銀行法》等罪,將楊文虎判刑25年,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判27年,併科罰金6億5千萬元。可上訴。
老牌紡織貿易商潤寅集團,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但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檢調單位查出,他們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詐貸所得除支付公司開銷外,還購買豪宅享受奢華生活。
最後公司2019年6月間一連串跳票,最終惡性倒閉,楊文虎夫婦留下一屁股債在案發前就潛逃美國。檢調單位透過司法互助逮回楊文虎夫婦,另外也清查他們在台灣的諸多同夥,包含女兒楊宇晨、女兒前男友王威程,前法官、律師黃呈熹、王音之胞弟王振賢等人,都被檢方認定協助洗錢、滅證,因此一併偵辦。
全案於去年初偵查終結,檢方認定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元,因此對2夫婦在內的36名被告提起公訴;檢方又於同年5月間,再追加起訴詐貸86億元、15名被告(多名被告與第一波起訴重複),總計檢方起訴的詐貸金額達472億元、45名被告,其中楊文虎、王音之均遭求刑30年。
一審法院審理後,依照違反《銀行法》等罪,將楊文虎重判有期徒刑26年、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重判有期徒刑28年、併科罰金6.5億元。此外,潤寅千金楊宇晨判刑3年4月、律師黃呈熹判刑3年2月、王振賢也判刑3年2月,楊宇晨前男友王威程因不知情,獲判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3日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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