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檢座:「你的辯護人裡面有人吸毒?」檢評會請雄檢查辦

法官,法槌,人民(圖/視覺中國CFP)

▲高雄檢察官趙期正不當言詞,檢評會促請高雄地檢署查處。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趙期正,在訊問被告時竟說出「你的辯護人裡面有人吸毒?你辯護人有病,在抽大麻?」「想換漂亮的、女的(辯護人)都可以」等言詞,讓在場的單姓律師不適,請求評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不成立,但移請高雄地檢署查處。另外法務部長蔡清祥也發出聲明,深表痛心,促請儘速查處。

根據「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決議書內容指出,趙期正在偵辦2019年11月22日進行某件毒品案件偵查程序,訊問被告時,趙期正竟然說出:「聽說你私下抗辯,聽說你私下跟承辦員警說,你的辯護人裡面有人吸毒喔?還是說你辯護人有病?在抽大麻?……你在刑事局等候律師到場前,你有跟承辦員警表示,……這些辯護人其實都不是你請的,而且疑似精神狀況不穩定、有濫用藥物的情形。」另外趙期正也對被告說:「你不喜歡某律師,沒有關係你要講,因為你不信任他,或者其他原因你想要換漂亮的、女的、法扶的、便宜的,都可以。」

趙期正的言詞,讓當時在場的單姓律師不滿,認為趙期正當時言論已經有侮辱、笑謔及歧見,顯然針對性有意羞辱,使單姓律師在委任人面前難堪,因此請求檢察官評鑑,全案經由律師公會送請評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為趙期正提到吸毒的言論,顯然屬於假設性語氣,並非侮辱律師,因此評鑑不成立;至於提到要換律師部分,檢評會認為趙期正的言詞「動機尚屬正當、良純,不具惡意,目的亦為是案偵查程序上所必需、優先考量。」但確實思慮未周,造成「律師與其委任人之間產生難堪、尷尬與懷疑能力程度之感受。」但情節並非重大,不成立評鑑,但行為仍有未洽,因此將這部分移請高雄地檢署作出適當處分。

對於趙期正的行為,法務部長蔡清祥23日也發出聲明,「對於此事,法務部深表痛心,除責令職務監督機關儘速依法查處以正綱紀外,法務部也重申對於不適任司法官加速淘汰之決心。」

蔡清祥的聲明也提到,「身為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辦案程序本應嚴守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辦案規範,一言一行更應恪遵檢察官倫理規範等公務員職務規範,並要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唯有自律、自重及自愛,一切依法行事,才能得到人民的認同。若有行為不當而戕傷檢察官之信譽者,法務部也將依法嚴懲,若有不適任者,亦將依法淘汰,以匡正檢察官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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