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辯稱,曾與潛水社團社友聊性高潮話題,才會傳相關連結給小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外遇,2人不僅同遊東北角海岸,還入住汽車旅館一晚,丈夫甚至還在LINE的記事本中寫下與小三相識、戀愛的日期,讓她心碎不已,決定向丈夫與小三提告求償,日前法院判2人應賠償正宮15萬元確定。
擔任某公司負責人的正宮主張,2019年10月20日發現丈夫於同年月9月底傳送性高潮的文章給擔任業務、工程師的小三,雙方還有不少親密對話,包括「2016/12/11 met you 」、「2019/8/20 告白」、「2019/8/23 1st sex」、「2019/8/22 宜蘭」、「我要記得我們的每件事 」、「寶貝,我想妳」等語,丈夫甚至還將對話內的日程存成記事本。
除此之外,正宮指控,同年11月中旬小三於宜蘭某民宿還坐在丈夫的大腿上、摟抱,2020年2月間至6月初2人大膽同居在大姑房屋內,同年6月2人不僅到東北角海岸共遊2天1夜,期間更同宿汽車旅館內,讓她心碎不已,決定向丈夫及小三提告求償150萬元。
人夫辯稱,與小三是在潛水社團認識,他與社友曾聊到性愛、性高潮話題,是因與小三觀點不同,才會傳送性高潮的文章給小三,自己作風像歐美人士,有時候會與小三開些會使人誤會的曖昧玩笑,對友人間較親密的互動,不會先設防。
另外,2019年10月20日他是聽說小三需要喝酒應酬,有可能會被灌酒,才會傳送「寶貝」等訊息,讓小三可以找藉口離開,自己也時常用「寶貝」稱呼女性,沒有其他意思,至於坐大腿一事,他是怕喝醉的小三摔倒在地,才會出手捉住小三的手,全盤否認2人之間有姦情。
但士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人夫的說詞,判人夫與小三應連帶賠償正宮15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訴訟遭駁回,全案定讞。
讀者迴響